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236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102号

2021-10-29 13:4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李瑞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河南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0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相继启动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解决“入园难”问题为核心,坚持普惠性和公益性,坚持公民办并举,全面落实政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诚如您所说,目前学前教育还面临着不少问题。

  针对您提的建议,我省的做法是:

  一、夯实政府责任,大力扩充普惠性资源。一是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我省坚持把学前教育布局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三年行动计划与五年发展规划相衔接,注意将项目重点倾斜到学前教育资源稀缺的农村、城郊结合部,以及人口急剧增加的新型农村城镇化社区。按照城镇每1万人、农村平原地区每3000-6000人建设1所规模适宜的幼儿园的原则,规划项目、合理布点。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增设附属幼儿园、开展巡回指导等多种方式,努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学前教育网络。目前,我省制定的《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了“市县政府要把教育部门列为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选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公办资源不足的城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把农村幼儿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体系”等内容。二是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2011年起全省启动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工程,通过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项目、巡回支教项目等多种方式,集中建设了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特别是二期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各地根据需要新建、改扩建一批标准化公办幼儿园,继续将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作为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的工作重点,认真落实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至少举办2所、3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至少举办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硬任务;继续有效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及其他富余资源,改建成安全、达标的公办幼儿园,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印发《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小区配套园的规划、用地、建设、移交、举办、监管等逐项做出详细规定,要求按照“一园一案”“一事一议”的原则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专项治理工作,并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工作考核,以此督促各地落实两个文件要求,实现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和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进一步扩大城镇普惠性资源。

  二、贯彻落实编制标准,补足配齐教职工。根据2020年5月印发的《河南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15核定事业编制,主要用于配备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和卫生保健人员。针对公办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现有编制缺口较大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根据省直公办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及时加强机构建设,按标准核定编制。二是指导督促省辖市机构编制部门盘活用好事业编制资源,落实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对编制缺口较大的省辖市,按程序报批后,可在公办幼儿园探索实行员额制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以人民为中心,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持之以恒做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感谢您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关注,也欢迎您对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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