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1〕61号

2021-10-29 13:3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刘怀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让国家帮扶政策尽快落到实处 促民办学前教育 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法律保障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我省一直重视发展民办教育,为深化我省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2015年12月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2018年2月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扶持政策、资金筹措、教师权益都有明确的规定,可以说省政府这两个文件积极落实并确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落地生效。

  二、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政策扶持力度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我们对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坚持公办、民办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方针。在学前教育奖补资金的分配使用以及各级各类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教学教研指导、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幼儿园等级评定等工作中,公办民办统一纳入,按照同一个标准分配名额,评比评估。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同样享受减免保教费、补助伙食费等资助政策。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省级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自2011年起,省财政连续6年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2017年增加至2亿元,2018年起每年增至3亿元,同时统筹中央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支持各地扩充普惠资源、改善办园条件、完善资助制度等。该资金由省财政按照因素分配法下达到各市县,由属地政府统筹用于各类幼儿园。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2017年我省相继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河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改变以在编教师数核拨经费的做法,建立以在园幼儿数为主要依据的经费核拨机制。实施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综合定额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按照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给予生均经费奖补;按照每新增1个标准班市辖区不低于7万元、县级及以下不低于5万元给予建设资金奖补。同时《河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对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及退出机制也有明确规定。2020年,我省民办幼儿园发展到1.82万所,比2011年的8222所翻了一番还要多。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5万所,占民办园总数的57.8%,比2016年启动实施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时增加了6676所。四是做好即时性扶持政策。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促进我省学前教育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省教育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的通知》,政策涉及拨付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补助经费、减轻房产租金负担、减轻“五险一金”负担和税费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内容。五是加强调研和督导检查,促进政策落地。霍金花副省长1月-9月先后多次分别到省教育厅、漯河、焦作、商丘、郑州等地调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情况,针对“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80%,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两项任务完成情况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工作部署相对迟缓、推进力度不够的地市进行了通报、约谈。省政府、财政厅和教育厅联合开展“普惠性民办园财政奖补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部署安排了学前教育整体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省教育厅针对2020年审计整改问题开展了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的专项调研,督促各地根据问题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三、多渠道拓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金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完善民办教育资本运作和投融资体制。各地可通过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民办教育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民办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信贷支持,创新民办学校金融服务项目,拓展民办学校直接融资渠道,引导保险资金支持民办教育事业。鼓励企业、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为民办教育提供捐赠或设立专项奖励与发展基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这些政策在各地都在贯彻执行。民办教育的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做好保障民办园健康发展的有关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吸纳您所提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有效推动我省民办幼儿园尤其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关注,也欢迎您对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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