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736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100号

2021-10-29 11:5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民建河南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是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我省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但诚如您所说,学前教育仍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省已采取了不少举措。

  一、加大投入,加快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一是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自2011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2017年增加至2亿元,2018年至今每年增至3亿元,同时统筹中央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支持各地扩充普惠资源、改善办园条件、完善资助制度等。二是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我省坚持把学前教育布局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三年行动计划与五年发展规划相衔接,注意将项目重点倾斜到学前教育资源稀缺的农村、城郊结合部,以及人口急剧增加的新型农村城镇化社区。按照城镇每1万人、农村平原地区每3000-6000人建设1所规模适宜的幼儿园的原则,规划项目、合理布点。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增设附属幼儿园、开展巡回指导等多种方式,努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学前教育网络。三是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启动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工程,逐年安排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2011年起,通过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集中建设了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特别是二期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各地根据需要新建、改扩建一批标准化公办幼儿园,继续将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作为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的工作重点,认真落实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至少举办2所、3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至少举办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硬任务;继续有效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及其他富余资源,改建成安全、达标的公办幼儿园,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四是加大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力度。我省在严格标准、规范管理的前提下,不断完善政策体系,通过采取保证合理用地、减免费用、适当补助等措施,有效激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办园,并引导、支持其提供普惠性服务。如您所提到的,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河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已达到1.05万所,占民办园总数的57.8%,比2016年启动实施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时增加了6676所,普惠率达到80%。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发展公办园,同时督促各地做好普惠性民办园认定与扶持政策,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同时鼓励财力充足的市县政府根据财力状况提高奖补资金,努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的难题。

  二、健全成本分担机制,保障幼儿园健康运转

  2017年我省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实行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综合定额,实施普惠民办幼儿园财政生均和建设奖补政策,但如您所说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今后,我们将抓好各地的政策落实工作:一是确保实际执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高于省定基准定额的不得降低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落实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奖补和建设奖补政策,鼓励各地根据情况提高奖补标准。二是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管理政策,指导各地按办园成本和办园等级实行政府指导价。完善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本地实际及时合理调整。三是继续落实好幼儿资助政策,对困难家庭在园幼儿,执行在每年补助600元保教费的基础上再给予400元生活费补助的省定政策。

  三、贯彻落实编制标准,补足配齐教职工

  根据2020年5月印发的《河南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15核定事业编制,主要用于配备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和卫生保健人员。针对公办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现有编制缺口较大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根据省直公办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及时加强机构建设,按标准核定编制。二是指导督促省辖市机构编制部门盘活用好事业编制资源,落实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对编制缺口较大的省辖市,按程序报批后,可在公办幼儿园探索实行员额制管理。

  四、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为群众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2019年以来,全省上下联动,奋力攻坚,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需要治理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1388所,已治理完成1388所,治理完成率为100%,其中办成公办园520所,普惠性民办园857所,建设竣工11所。增加普惠性学位362223,其中公办园学位145335个,普惠性民办园学位数216888个。位居全国前十位。在治理过程中存在您所说的诸多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牵头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由省住建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下狠心、动真格、敢碰硬,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彻底清查和坚决治理。二是印发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3月19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22号)。2020年2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号),进一步明确了摸排治理的范围和重点,提出了分类整治的理念,突出了部门联动和责任落实,强调了坚持治理与规范相结合,完善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重点任务。2020年7月20号,尹弘省长亲自安排,霍金花和刘玉江两位副省长组织召开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推进会。8月13日,霍金花副省长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进展缓慢地市的主要领导进行电话约谈,并亲自到郑州市实地调研督导。四是明确治理任务和责任分工。省工作专班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已纳入“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调查系统”台账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逐园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式和完成时限,逐一销号。五是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省工作专班于4月26日-5月15日,对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深入了解各地组织领导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切实摸清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工作建议。六是开展教育督导,确保工作实效。8月13日-15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对郑州、许昌、鹤壁、周口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9月24日至26日对平顶山、新乡、三门峡、南阳、驻马店五地市进行了专项督导。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和措施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关注,也欢迎您对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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