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368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98号

2021-10-29 11:5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杨好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务真求实多策并举激发我省教育人才活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办学质量和水平;提高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荣誉向乡村倾斜,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有效地激发了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要做法:

  一、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及时补充教师队伍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近年来,我省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国家人社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配合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招聘工作。

  2、组织实施“特岗计划”。实施国家和地方“特岗计划”,每年招聘1.5万名左右的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其中,招聘体音美、信息技术等薄弱学科教师约占招聘总数的23.8%;特岗教师中师范类毕业生的占比达51.7%,在村小、教学点任教的比例达30%,服务期满留任的比例达90.6%。

  3、实施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每年为农村学校培养400名教育硕士生,为农村学校输送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和专业化的骨干教师。

  4、实施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2019年以来,我省以新乡、濮阳、三门峡、信阳、周口5个市为试点,共遴选683名乡村首席教师,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

  5、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小教全科培养计划,每年为农村教学点培养小学教育全科教师3000名左右;2020年,全面启动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分“农村学校”、“小教全科”和“特殊教育”三类,招生培养4500人,不断加强乡村教学点和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此外,深入开展“两区”对口支教。每年选派2500名城区教师到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开展对口支教工作,帮助受援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

  1、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着力提升综合素质。每年安排“国培计划”经费2亿元,重点支持全省53个原国家和省贫困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年均培训教师10余万人次。以“国培计划”为引领,建立了“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和“校本研修”五级联动教师培训机制,形成从幼教到高中、从农村到城区的大培训格局,构建起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同时,每年安排专项经费400万元,实施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引导发展计划,建成5所国家级示范校、46所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有力推动了县域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2、组织实施名校长培育过程。2013年启动名校长培育工程以来,已完成了5批的培养任务,有250余人获得了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的荣誉称号。进一步提升了中小学校长教育理论素养、创新实践能力和治校办学能力。

  3、加强中原名师培育。组织实施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计划,整合省内外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创新培育模式,提高培育质量,努力打造一支豫派实践型教育名家队伍,示范引领全省教师人才队伍建设。

  4、着力培养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组织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1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依托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培育平台,为农村基层学校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的好的乡村骨干教师,推进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三、提升教师待遇,鼓励安心从教

  1、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实施“一补两贴”政策,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400元;提高教师教龄津贴标准,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将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2020年全省用于“一补两贴”的资金达60亿元。

  2、职称评审向农村教师倾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要求,对农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适当降低了评价标准,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不作刚性要求,注重师德修养及教育教学业绩、方法和一线实践经历。对长期在农村一线教学满30年以上,距退休5年内的教师,可以不受学校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考核认定为一级教师(中级)。

  同时,对获得省特级教师、中原名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的,或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

  3、荣誉表彰向乡村教师倾斜。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对乡村教师的倾斜支持政策,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继续向乡村学校、乡村教师倾斜。在全省开展的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表彰工作中,要求推荐的基础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县镇以下(含县镇)的农村学校占本地推荐名额的60%以上。对推荐的先进个人,要求县镇以下(不含县镇)的乡村中小学教师占本地推荐总名额的35%以上。

  4、加快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文件要求,拓宽投资渠道,解决好农村教师住房保障问题,3年内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5年内基本完成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视农村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搭建发展平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稳定青年教师队伍。目前,我省58个原国贫、省贫、革命老区县先后实施了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目前,通过实施国家和我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已解决近10余万名教师住宿问题,有效地缓解了教师周转宿舍短缺问题。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支持县域内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优质发展,为推动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结合教育实际,认真进行研究。同时,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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