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970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88号

2021-10-29 11:4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九三学社河南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贵委对我省深化产教融合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我省一向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工作,按照国家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工作安排和要求,2012年5月,省政府在全国最早印发了《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豫政〔2012〕48号);2018年,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2019年11月,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出了三个方面的安排部署;2020年12月,河南省教育厅等3部门出台了《河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创新举措。2019年,我省因“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成为国务院激励通报的省份。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对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省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对产教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厅将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升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一、推动产教融合发展。一是在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同步开展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培育工作;二是紧紧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新能源及网联汽车等十大新兴产业以及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社会紧缺领域,依托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建设若干个省级产教融合型标杆行业;三是围绕我省转型发展攻坚和战略新兴产业布局,在我省行业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中,遴选、培育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四是建立河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名录,在全省产教协同育人、校企合作培养师资、学校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卓有成效的职业院校中,遴选认定50所左右进入名录,予以支持建设;五是围绕我省现代农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建设1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1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产教融合专业联盟和10个左右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促进校企“双元”育人。一是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发挥企业在职业院校办学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职业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长效机制,实施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训基地统筹各方资源,集实习实训教学、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技术工艺研发于一体,面向区域内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建设产业人才数据平台,定期发布产业人才需求报告,促进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人才需求的精准对接。

  三、建立健全激励政策。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探索建立企业根据校企合作办学成本获得合理回报机制。对进入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名录的职业院校,要依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可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办法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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