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07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86号

2021-10-29 11:4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魏跃进、陈淮、朱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协调推进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省教育厅始终高度重视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9〕23号)的有关要求,加强我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室建设质量。

  一、建立工作室用人制度,健全特聘顾问岗位设置条件。明确工作室人员组成,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人、特聘顾问2人、成员12-17人。特聘顾问包括来自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教学专家、来自行业企业的技术专家各1人;成员包括本校和外校专业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人员等,其中,行业企业人员不少于30%且至少来自2家企业。特聘顾问须为熟知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了解和掌握国家、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积极支持、参与职业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在本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等。

  二、明确工作室主要任务,强化工作室与专业建设、教师培养、学生技能提升、教育教学研究的衔接融合。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开展专业建设。加强校校、校企、产教之间的交流合作,示范带动全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引领全省职业院校本专业的发展。引进行业企业的生产流程标准和岗位技能标准,根据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研发中高职衔接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入开展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和教法改革。二是开展骨干教师培养。组织开展骨干教师培训,安排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定期开展与行业企业优秀技术技能人员的研讨、交流,不断提高专业课教师的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领军人才和教学名师。三是开展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坚持立德树人,落实课程思政,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有机融合。加强学生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强化学生实践实训教学,指导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积极引进企业生产技术项目,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实践或科技兴趣小组活动,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四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以国家最新职业教育政策为指导,围绕职业教育改革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开展区域间、校际间、校企间的学术交流和技术技能教育研讨活动。五是开展信息化建设。在学校主页上设置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制度建设、教师培养、优质课程、校企合作等各项工作信息和成果。建立网络教学资源库,开展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带动本专业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六是开展学生评价标准研发应用。结合办学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探索引进本专业的社会用人标准、岗位技能标准和企业评价标准,完善学生评价标准,加快学生向职业人的转变。七是开展校企深度合作。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办校进厂、订单培养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不断推进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人才共育。八是开展社会服务。积极参与企业新产品研发、新工艺改进、科技开发项目等活动,加强技术积累与传承。九是开展经验成果总结。不断优化改进建设方案,总结、凝练建设经验,每项主要建设任务均形成若干高质量、有特色的标志性建设成果。

  三、加强工作室的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省教育厅根据工作室建设任务,对工作室进行绩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建设资格。

  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探索推进社会用人制度改革,克服“五唯”顽疾。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符合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职称评审与职级晋升制度。依托“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师”等人才项目,大力培养支撑河南制造、河南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2021年,河南成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省份之一。下一步,我省将全面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崇尚技能的价值导向,优化技能社会建设环境,提升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水平,进一步凸显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贡献和重大作用,形成尊重技能、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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