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138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75号

2021-10-29 11:1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杨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研教学产融合提升科研转化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深化产教融合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我省一向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工作,按照国家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工作安排和要求,2012年5月,省政府在全国最早印发了《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豫政〔2012〕48号);2018年,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2019年11月,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出了三个方面的安排部署;2020年12月,河南省教育厅等3部门出台了《河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创新举措。2019年,我省因“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成为国务院激励通报的省份。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对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省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对产教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厅将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一、开展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建设一批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支持其以应用技术转化为主导,以解决产业升级和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探索多专业融合、多团队协同、多技术集成的建设模式,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大力加强产业学院建设。认真贯彻《关于推进高等学校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持续推动国家产教融合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坚持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为引领,探索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有效衔接机制,推动高等学校主动融入区域、产业、行业、企业需求,面向全省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集群建设需要,分类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提升产业学院建设水平,将产业学院打造成为集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科技服务、学生创业和继续教育融为一体的多功能体,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实现全方位融合,推动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新发展格局。

  三、开展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建设。建立河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名录,在全省产教协同育人、校企合作培养师资、学校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卓有成效的职业院校中,遴选认定若干进入名录,予以支持建设。进入名录的职业院校,依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四、健全校企合作激励长效机制。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探索建立企业根据校企合作办学成本获得合理回报机制。对进入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名录的职业院校,依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创新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形式,抓好激励政策落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通过联合办专业、办二级学院、共建实训基地等方式,实现校企互利共赢。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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