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562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74号

2021-10-29 11:1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石聚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各级各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助力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探索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也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为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2019年11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代省政府起草印发了《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促进校企“双元”育人、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励政策、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举措:一是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推动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二是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地可按规定适当支持;三是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并享有相应权利;四是允许学校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允许企业根据办学成本获得合理回报;五是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认真研究《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的建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中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巩固优势、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打造高峰,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实现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一、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二级学院和培训机构。探索建立企业根据校企合作办学成本获得合理回报机制和办法,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在豫央企和省属国企率先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加快推进产业学院建设。支持职业院校采取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办法,重点推进产业学院建设。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地方政府、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重要作用,把产业学院打造成为集“产、学、研、转、创”多功能、多主体深度融合的新型办学实体。构建省校两级产业学院布局体系,重点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

  三、加快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统筹全民终身学习和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农村职业教育,研究社区学院、老年大学设置和认定办法,支持职业院校参与举办社区学院、老年大学等,支持农村职业学校发展,鼓励毕业生留在基层工作,夯实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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