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89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1〕32号

2021-10-29 11:0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宗玉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嵩县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这些政策举措的实施,使乡村教师队伍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乡村教育质量也得到了显著提高,但由于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条件不便、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等影响,制约了农村教育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嵩县存在的教师数量不足、师生比和班师比等问题,我们将积极向省编制部门沟通反映,并指导当地教育和编制等部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结合山区教育实际,进一步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时,重点抓好以下政策措施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编办等四部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要求,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加大对乡村教学点、村小学倾斜支持力度,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二是创新教职工编制管理。通过盘活存量,优化结构,采取调剂、补充、压减、引进等方式保证教师需求。加大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调整力度,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优先满足教师队伍需要。教师编制总量不足的省辖市和县(市、区)要压缩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统筹用于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我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15核定事业编制。同时,积极探索实行公办幼儿园员额制管理。挖掘编制资源潜力,调剂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问题。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鼓励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将教职工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满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

  三是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教职工管理加大调剂力度,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使用。盘活编制资源,压减教育系统内非教学人员和其他系统闲置的事业编制。合理补充教职工编制,保障教师招聘引进和人才工作需要。

  四是加快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创新用人制度为核心,加大教师统筹管理力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县域内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行“省级统筹、市级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规范创新教职工编制管理,改革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等,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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