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1〕31号

2021-10-29 11:0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刘海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为加快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和住房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农村教师“两类房”建设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2019年全省教育大会提出要抓住让教师安心从教、潜心从教这一关键所在,解决好教师包括住房保障在内的四项保障工作,让尊师重教的风气更加浓厚,让教师的获得感实实在在。全省教育大会召开后,省委、省政府颁布了《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制定了《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省教师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对加快实施我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和保障住房(以下简称农村教师“两类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教育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会同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省直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狠抓落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农村教师“两类房”建设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积极部署。《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19〕47号)印发后,省教育厅报请以省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并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我省农村教师“两类房”建设两个实施方案进行了集中发布和重点解读,使广大农村教师和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党和政府的关怀,提高各地政府抓落实的自觉性,激发农村教师扎根农村教育,安心从教、热心从教的热情。今年2月份,提请省政府召开农村教师“两类房”建设推进会,对农村教师“两类房”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项目进度月报、通报和约谈机制,定期向各地通报周转宿舍项目进展排名情况,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建设。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国家和我省共下达新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2126个,计划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42330套。其中,国家项目1316个,建设周转宿舍20684套;省级项目810个,建设周转宿舍21646套。目前全省已建成农村教师周转宿舍3.44万套,加上“十二五”期间建设的2.08万套,可解决9.94万名农村教师住宿问题。

  三是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教师“两类房”建设工作,为加大“两类房”建设工作推进力度,提高各地政府的重视程度,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将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全省实际完成新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8455套,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2021年,省政府确定了完工或交付使用教师周转宿舍7000套的年度目标。

  四是积极申请国家资金支持。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2020年8月,国家下达我省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3.02亿元,比上年增加1.41亿元,增幅达87.58%。

  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及各地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已取得一定成效。据了解,省政府确定的利用政府搭台建设商品住房、团购市场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发放购房补贴、建设教师公寓等4种方式为农村教师解决住房问题,目前各地正在推进落实之中。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的认识到,由于各地客观条件、工作基础不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造成某些地方在推进“两类房”建设工作方面进展缓慢。正如您所说:“由于县域经济发展存在差异,大部分县市本级财力有限,无法保证教师周转宿舍和农村教师住房政策全面落实。”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市两级财政提高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和农村教师住房建设资金投入比例;加大省、市两级对县级农村教师基本住房补贴力度,稳妥有序满足农村教师基本住房需求”的建议,省教育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教师“两类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与相关省直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凝心聚力,做好我省农村教师“两类房”建设工作。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要求各地市每月上报一次当地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报送一次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工作通报机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项目进展快的地方进行表扬,对项目推进速度慢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二是加强调研指导。今年4月份,省教育厅要求要求各地市、直管县(市)对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再次调研,并报送统计表格。今后会继续加强对市县的督导检查,针对项目进展较慢的市县,重点督查当地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保障等情况,及时督促指导,紧盯问题整改。

  三是落实建设资金。积极协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落实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其中,国家项目按照国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免除国定贫困县以及省财政直管县中的省定贫困县的市、县级配套资金,相应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免除其他贫困县的县级配套资金,相应资金由市级承担。省级项目建设资金由省、市、县级共同分担,省级财政按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奖补。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政府提高农村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投入力度”,省教育厅会继续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沟通,实事求是反映各地存在困难,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村普通高中的投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指导监督!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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