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2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1〕28号

2021-10-29 10:5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袁俊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河南省高等医学专科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高等医学专科教育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近年来,省教育厅高度重视高等医学专科教育发展,不断加强医药卫生类专业人才培养,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20年底,经省卫生健康行业部门同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全省医学教育统计的各类开设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校63所,在校生总数34.4万人,毕业生10.1万人。2020年招生120404人,其中34所学校招收专科生70721人,招生占比58.74%,为全省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医药卫生专业人才。202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工程,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8所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入选河南高职“双高工程”,入选高水平专业群包括中医学、护理等医药卫生类专业群,省财政每年给予每所高水平学校400万元的财政支持,进一步提升了我省高等医学专科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尽管我省高等医学专科教育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期盼相比,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正如您所提到,高等医学专科教育还存在非医学院校设置医药卫生类专业、引进医学高端人才困难、财政对医学专科教育投入不足、基层订单定向医学高等专科人才培养规模较小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优化医学学科专业规模和结构。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以需定招,合理确定医学类专业招生结构和规模,优化单点招生规模。根据行业需求,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重点为农村基层培养助理全科医生。无相关医学类专业基础的非医学院校不再设置医药卫生类专业。已设置本科医药卫生类专业的高校,逐年压缩其对应专科专业的规模,经过3年时间,停止对应专科专业招生;高校不再举办医药卫生类专业的中等职业教育。医药卫生类中等职业教育逐步转向为乡村基层和养老托育等服务业培养人才。按照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医药卫生类专业均需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

  二、持续推进高水平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建设。重点支持入选河南高职“双高工程”的8所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建设,支持其中医学、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群建设,在招生计划、项目实施等方面予以倾斜。以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为引领,调整优化医药卫生类专业结构,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带动全省医药卫生类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提高我省高等医学专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

  三、加快推进医学教育质量评估认证。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要求,加快推进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建立健全专业认证激励机制,对认证不合格的医学院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其相关专业招生资格。将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作为评价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对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50%的院校予以减招。

  四、加强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赋予高校更多用人自主权。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高校人员总量控制和管理办法,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行“员额制”改革。积极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医学高等专科教育高端人才引进的办法,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和扶持措施。加快推进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扩大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五、切实加大经费投入。会同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统筹各方资金资源,加强医学教育投入保障,在核定本科和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时向医学类专业倾斜,逐步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投入标准和人均补助标准,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机制。支持相关高校拓宽来源渠道、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医学人才培养和医学学科建设的投入力度。

  袁俊斋代表,您所提出的关于促进河南省高等医学专科教育发展的一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非常重要、非常必要,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但是一些政策的研究制定,需要各级政府、教育、卫生健康、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高校等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实施,省教育厅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高等医学专科教育发展,为我省培养更多高素质医药卫生技术人员。

  再次感谢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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