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003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57号

2021-10-29 10:5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杨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率先开始书法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提出的,对中小学生进行书法教育,对于传承传统文化,提升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作用。我省中小学书法教育有着良好的传统,特别是自2002年起,我省在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中设置了书法艺术课,作为一门必修课程来推进书法教育。在2013年我省出台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3〕3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意见。《实施意见》中指出:我省中小学要通过开设书法课程和相关课程实施推进书法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和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中的书法艺术课为主,一至九年级要在语文课程或书法艺术课程中每周至少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其中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要安排1个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普通高中要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教育有关的选修课程。在学校教学实际中,我省书法课程主要依托语文课、美术课开展。

  教师资格制度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道关口,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岗位的法定前提。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要求,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从2015年起纳入全国中小学教师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范围,而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科目中暂未涉及书法科目,目前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科目艺术类下有书法学(三级学科)。

  您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在下一步推进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工作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并向教育部积极申请。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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