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184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50号

2021-10-29 10:4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郭运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博士和硕士授权高校立项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胜利召开,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今年1月,河南研究生教育会议也成功召开,开启了我省加快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征程。为落实好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我厅以扩大全省研究生教育规模为重点,做好全省博士、硕士授权高校立项建设工作。

  今年4月,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研〔2021〕135号),对2023年和2026年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中,明确了分层建设、统筹布局、加强规划、目标导向的基本原则,对建设单位共设四个层次,一是优先立项建设单位,包括2020年我省向国家推荐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未通过的单位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洛阳师范学院;二是重点立项建设单位,即在2023年国家开展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时,基本条件预期全部达标的高校;三是重点立项培育单位,即在2026年国家开展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时,基本条件预期全部达标的高校;四是一般立项建设单位,即已经获得硕士(或学士)学位授权8年以上,硕士生(本科生)培养质量高、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具有较好的科研和学科基础的高校。我厅已协调省财政厅将对优先立项建设单位和重点立项建设单位给予一次性专项支持;对在2023年申报时满足申请条件的高校,在正式申报前给予研究生招生计划倾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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