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1〕18号

2021-10-29 10:3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张勇刚、王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制发挥青少年课外活动场所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是校外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

  新时期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文件精神,以服务于素质教育和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宗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下,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截止目前,我省立项建设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的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9个、县(区)级青少年活动中心132个;命名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182个,国家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0个,研学营地1个。上述活动场所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服务品质,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和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当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中,我省按照教育部具体工作部署,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强化管理,育人为本,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在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实现了活动场所自身健康发展。

  一、强化校外活动场所公益性原则。出台文件,端正活动场所发展方向,严格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以确保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二、开展校外活动场所绩效评价。“十三五”期间,我省有102个校外活动场所获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支持金额22028.6万元,主要用于实践活动开展、课程资源开发、教师培训、设备更新与维修维护。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从2018年起,开始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活动场所)进行年度绩效评价。2020年,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2018年以前立项的研学实践基地和校外活动场所未终了项目进行了年度绩效评价;对“十三五”期间立项的研学营地进行了中期评价;对“十三五”期间立项的所有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了活动场所的育人作用。

  三、组织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命名工作。从2017年起,我省持续开展了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与命名工作。基地遴选分综合性和专项性两类。专项性包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自然生态等五大主题板块。截至目前,共命名综合性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18个,专项实践教育基地164个。

  四、加强校外活动场所课程体系建设。构建“建、管、配、用、研”校外活动场所工作体系,形成让学生动手、动脑、动心、动情的活动课程体系,并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同时,省教育厅还组织开展了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精品线路评选、优秀课程资源征集、优质课评选、教师培训、实践教育专项课题研究等活动,不断丰富和发展实践活动内容。据统计,我省每年有1000多万人次的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类型的实践教育活动,推动了素质教育广泛深入开展。

  五、探索建立健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学校开展实践活动,实现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为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提供优质服务,使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六、搞好教师队伍建设。要求活动场所根据教学需要,配足、配齐能满足开展活动和管理需求、结构合理、有专业特长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同时要根据岗位教学需要,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教师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近年来,全省组织了18批次,1100多名骨干教师、管理人员参加的教学业务培训,提高了其实践教育理论水平,指导和规范了全省校外活动场所实践教育活动的开展。

  七、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管理机制,严格要求活动场所在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中,注意教育教学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交通安全和活动安全,要将安全工作作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的首要前提,以确保

  活动场所安全运作和活动的更好开展。

  通过不断完善以上工作机制和措施,我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由于受疫情影响,大部分活动场所没有开展活动,部分活动场所开展了专题线上活动课,进行了新的尝试,取得新的经验。今后,省教育厅也将组织教师、专家,研讨交流,共同探索开展实践教

  育活动的新方法、形式、新途径。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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