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072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44号

2021-10-29 10:3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陈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我省新高考改革方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考综合改革承载着广大考生美好期盼,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省政府于2016年8月印发了《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6〕52号),对我省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总体安排。

  为稳妥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2018年开展了基础条件评估工作。评估发现目前我省存在普通高中大班额、教师缺编、经费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和困难,基础条件无法达到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为此,省政府于2019年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意见》(豫政办〔2019〕24号),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基础条件,加快推进考试安全保障能力和命题专家队伍建设,为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启动打好坚实基础。逐步出台了《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措施,为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提供政策支撑。同时,加紧研究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多次赴改革省份和我省部分地、市进行调研,重点围绕方案中“高考科目的选考模式”、“选考科目的赋分办法”“外语两次考试”“志愿设置模式”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论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今年,我省将再次开展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评估工作,按照教育部提出的“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原则和“条件达到了就启动,条件达不到就创造条件,达到了再上”的要求,根据评估情况,向省政府建议我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意见,优化完善我省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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