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7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1〕9号
张小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全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构建新时代融合教育发展新格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省市区(县)校四级融合教育工作体系,构建融合教育发展新格局
全面深入推进融合教育,不仅是世界各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基本共识,也是我国实现教育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党和国家对融合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要求“办好特殊教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省也在加快融合教育工作的实施步伐。《河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建立以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在《河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提出,“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二、制定完善融合教育相关政策,确立融合教育发展新理念。
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特殊教育教育的重视程度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融合教育是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的内在要求。我省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南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河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河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等系列文件中,始终把融合教育作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指向。近年来,我们坚持“特教特办”“普特融合”随班就读工作稳步推进,办学质量不断提高。2020年,省教育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性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2020】345号),从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条件保障、教育教学、师资培养等方面对随班就读进行全面规范。目前,全省各级各校按照《意见》精神正在持续推进。《意见》还指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分布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需求情况,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确保具有接收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所在学校不得拒绝。
三、加强融合教育理念和专业知识培训,赋予融合教育新内涵
要想使融合教育落到实处,不仅离不开政策、资源配置支持,也离不开实施者、执行者对融合教育的正确理解。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十分重视融合教育理论的普及培训。职前培养要求从全科教师招生计划中安排一定名额,为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普通学校定向培养特殊教育教师。“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职后培训强调加大培训力度,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落实“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及市、县随班就读教师培训。通过这些工作,教师对融合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融合教育的实施能力不断增强。为提升我省融合教育发展水平,让残疾儿童更公平接受教育,获得自我发展能力,提供坚实保障。2019年,省教育厅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在郑州联合组织了首期针对市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融合教育与平等意识培训,帮助基层教育管理者深入了解融合教育的理念和内涵,收到较好效果。
四、以点带面推动融合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形成融合教育发展新思路
从国际融合教育的经验看,融合教育的实施往往无法一蹴而就,相反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过程。我省对融合教育工作一直非常重视,结合客观实际和残疾儿童需要,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规划,分步推进。2015年起已在全省学前教育阶段开展融合教育项目试点工作。截止到2020年底,累计投入专项资金2100多万遴选5批共182所幼儿园实施学前融合教育试点,试点园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引入香港某基金会帮助省内深度贫困地区建立融合教育专业服务体系。省教育厅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开展融合教育师资培训、巡回辅导等,五年来,已累计培训师资2480人次,辅导试点幼儿园137所,服务特殊需要儿童800余名,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自2021年起,我省拟启动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创建活动,探索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浓度融合的教育方式。通过活动开展,摸索总结融合教育典型经验,为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提供支撑和样板。
五、加快推进融合教育承担学校校园生态建设,营造融合教育好氛围
融合教育能够帮助残疾儿童少年更好地适应、融入和参与社会生活,但如果缺乏可靠的配套支持,可能出现“随班混读”“随班就坐”的现象。融合教育关键在于为进入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平等、参与、共享”的无障碍氛围。教育厅对融合教育氛围的建设十分重视。要求县(市、区)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分布情况,合理规划,统筹布局,对接收5名(含)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每个资源教室应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资源教师或专业人员,并根据随班就读学生数量适当增加。充分利用资源教室为残疾学生开展个别辅导、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专业服务。同时,强调市、县要加大资源中心建设力度,加强对区域内承担随班就读工作普通学校的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和质量评价;宣传普及特殊教育知识和方法,为普通学校和家长提供科学指导和专业服务,运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提高服务的精准性,发挥对区域特殊教育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六、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建立融合教育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根本在于教师。针对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要求高、工作量大的实际,我省一、二期提升计划中明确了多项举措,包括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增发特教津贴;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关心特教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表彰奖励教师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融合教育实施力度,统筹谋划,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增强特殊教育支持保障能力,努力让每一位残疾儿童都能“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工作方针,把融合教育工作纳入义务教育整体工作之中,科学规划随班就读学校布局,优化各类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区(县)校四级,配置专兼职人员及经费保障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全覆盖,建立一套包括招生入学、教育安置、学技管理、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巡回指导检查等融合教育管理保障机制,开辟一条适合我省实际的融合教育发展路子。
二是继续秉承“特教特办”的要求,持续推进融合教育工作改革发展,努力做到科学评估、应随尽随,尊重差异、分类施教,普特融合、提升质量。出台我省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统筹残联、财政、民政、卫健等部门实行跨机构协同服务,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逐步完善建立涵盖入学评估与安置、个别化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支持和激励保障的体制机制。
三是坚持在教师队伍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环节贯穿渗透融合教育理念。强化郑州师范学院等省内师范类高校在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中的角色和职能,提升师范毕业生及在岗教师胜任融合教育工作的能力。建立融合教育师资培养长效机制,继续依托国培、省培及河南省特殊教育网络信息等各类教师培训项目平台,大力开展融合教育素养培训。分级分类分层次对承担融合教育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通识培训,并把培训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四是在高年级学段持续推动融合教育工作的实施,把融合教育纳入到中小学招生入学整体工作中,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不断提升融合教育质量。落实《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办法》精神,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遴选一批条件完善、办学优质的(公办或民办)普通学校及资源教室(中心)作为试点区(校)和试点资源教室(中心),利用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积极培育示范区(校)、示范资源教室(中心),总结推广融合教育成功经验,引领区域融合教育发展。
五是持续保持对融合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的关注,督促融合教育学校、资源教室(中心)在教育教学中浸润特殊关爱,立足硬件,优化软件,双通道营造融合、平等、尊重、包容、友爱的校园文化,为残疾儿童少年创设更加适宜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探索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双向融合”的方法、路径、体制和机制。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教育;对普通学生加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学生的教育,逐步形成彼此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包容接纳、平等友爱、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的良好校风和班风,创设有利于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共同学习成长的课堂环境。
六是全面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对参与融合教育的教师,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务的学校要建立健全随班就读教师考核机制,科学全面评价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把承担融合教育工作的教师工作量纳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资源教师岗位享受一定的补助津贴。通过这些举措,努力使特殊教育职业真正成为令人羡慕的崇高职业。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