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787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33号

2021-10-29 10:1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李镜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改革创新入手加快双循环机制形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事项,制定专项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倒排工作周期,全面持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其中,“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改革事项列入“十四五”时期教育重大改革事项之一。目的在于从政策层面进一步打通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最后一公里”,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难点”“痛点”和“堵点”,为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经过多次调研座谈、征求意见,2020年10月,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科技、人社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豫教科技〔2020〕142号)。意见明确指出,高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采用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高校可结合实际,将本校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学校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亦可赋予科研人员10年左右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意见明确要求,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意见出台以来,受到了高校和科研人员的关注和欢迎。总体上看,多数高校结合单位实际,围绕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收益分配、职称评审、考核评价、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离职创业等方面研究出台配套激励政策,并广泛宣传,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措施,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增强。以2019年为例,全省高校技术吸纳合同额达到415.51亿元,其中吸纳省内技术合同成交额为101.16亿元。高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额快速增长,一大批科研人员从实验室走向市场,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日益显著。河南科技大学依托洛阳作为国家重要工业基地的地域优势和长期在机械行业办学的行业优势,突出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的办学特色,主动与大型企业、大型科研院所密切协作,为洛阳市经济高质量注入新动能、提供新支撑。河南科技大学也成功入选教育部首批认定的“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在改革事项推进过程中,我们调研发现,相关政策在高校的贯彻落实仍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相关省直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机制仍不甚健全,有关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部门之间政策存在不匹配、不一致的情况,导致高校不能及时修订本校的科研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仍然按照老办法来操作,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转化、薪酬激励、人才引进等工作还受到相关规定的约束,中央和省委的改革措施不能完全落地,政策红利不能得到充分释放。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通过调研督查、示范引领、观摩交流、搭建平台等多种举措进一步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改革落地见效。一是加大调研督导,分类型召开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研讨会,落实好中央国家等系列文件要求,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营造良好政策和制度环境。二是启动实施河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设,遴选建设一批高校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业机构,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质量、专业化发展。三是支持高校联合企业申请组建国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大学科技园、双创基地、众创空间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四是积极组织引导高校参加各类成果展览展示活动,充分展示河南高校科技发展的良好形象,持续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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