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1088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32号

2021-10-29 10:0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李高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纳入国民基础教育”的提案收悉,经会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现答复如下:

  一、由教育厅出台文件,鼓励和引导中小学校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课程列入中小学德育科,并选择部分学校进行试点

  对中小学生进行经济生活知识的普及,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充分认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经济生活并积极参与经济生活的实践活动中,自觉主动学习和感受经济生活领域中应用学科知识进行理性思考的意义和价值,是我国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明确规定:“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经济权利”“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在义务教育课程《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教材中,还对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进行了专题讲解。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中,专门把《经济与社会》作为中学生必修课程,从“生活与消费”“生产、劳动与经营”“收入与分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角度,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经济知识和能力素养的教育。在高中阶段国家统编教材中,《经济生活》作为高中阶段学生的必修内容。例如其中涉及的“货币、信用卡、支票和外汇,商品价格,消费心理、消费行为和观念,企业经营,就业与创业方式,储蓄存款、股票、债券和保险,利润、利息、股息,征税和纳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等内容,与学生日常经济生活密切相关。普通高中数学选修《风险与决策》专题讲述金融投资相关知识和风险规避。教材力求以育人为本,以市场经济生活知识为支撑,突出思想政治观点教育,在活化知识的同时提高学生的能力和素养。在观点、内容的确定和材料的选取上,尽力寻求经济学学科知识与思想教育价值的交汇点,注重把“最有价值的知识编进教材”,把经济理论观点的阐述寓于经济生活的主题中,构建学科知识与生活现象有机结合的知识结构,引领学生开展有效的学习活动,让学生在感悟和体验中实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自主建构。

  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学生社会生活知识尤其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金融知识的教育,引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立足于现实化的社会生活情境,聚焦情境中的现实问题,强化问题导向,设置基于问题解决的真实情景中的任务,引导学生有创意地解决问题,培养学生关注国家发展、关注社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相关现实问题的实践能力。下一步,如果时机和条件允许,在不增加学生负担,又有课时保证的前提下,我省将试点引入适合中小学生学习的、与现代经济生活相匹配的财经知识教育内容,帮助提高学生及家庭的财经素养。

  二、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列入教师队伍年度培训计划,由金融专业人员讲解有关金融知识,提升教师金融素养。

  进入新世纪,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全新的环境,在经济生活领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商品货币关系普遍形成,消费方式、消费行为多姿多彩,就业、创业方式多种多样,多种分配方式逐步确立,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我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等。这些新情况新变化,都要求我们对广大教师、学生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使广大师生了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明确自己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所肩负的使命和应尽的责任。在教师培训中,我省历来重视教师综合素养和学科素养的培养。在综合素养的培训中,很多内容均指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目的正是要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特点,使广大教师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教育观。

  您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在下一步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广大教师金融素养教育的普及培训工作,通过不同的方式,包括有计划引进金融专业人员为广大教师普及新时代新环境下金融知识的新特点新方向,在全方位提高教师学科能力的基础上提升广大教师的金融经济素养。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利用节假日、广播电视黄金时段、集中宣传月(日)等时机,积极开展好针对青少年及家庭的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帮助他们学金融、懂金融,进一步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筑牢思想防线,远离非法金融,共同守护金融安全。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建议!并真诚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教育事业,共同为我省的教育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2021年5月11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