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256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29号

2021-10-29 09:5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徐惠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河南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始终把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作为重点任务,采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开展校外培训治理等措施,积极推动减负工作。

  1.注重从顶层设计上抓减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的责任,制定了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禁节假日双休日补课或上新课、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做好课后服务、开展减负督导检查等30项具体措施。协调财政部门重点做好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做好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收费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相关登记、广告、会同方面的监管工作等,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合力,共同抓好减负。

  2.注重从学校管理上抓减负。制定印发了《河南省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七不准”》,主要内容是:不准无计划教学、超纲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不准随意拔高教学要求和考试难度,不准超量布置学生课外作业,不准违规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准以考试成绩对学生公开排名或以任何形式宣传升学率,炒作“高(中)考状元”,不准允许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名义到校内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不准将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3.注重从培训行为上抓减负。为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省教育厅特制订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十严禁”: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严禁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作为培训教师或以其他方式有偿参与培训活动;严禁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背教育规律的学科类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以及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竞赛、评级活动;严禁培训时间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和在 20:30 以后继续开展培训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到中小学校内进行招生宣传或者在学校周边发放招生广告;严禁以任何形式宣称或暗示培训结果将与中小学招生挂钩;严禁在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提高应试成绩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向其住宅、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发送、推送各种广告性质的信息;严禁不按已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培训地点、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开展学科类培训。

  4.注重从关键节点上抓减负。统一要求中小学校要依规安排寒暑假,合理布置寒暑假作业,不给学生增加负担;强化假期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格进行审核备案,做到学科类培训班全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针对疫情防控和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进入高峰期的现象,郑州、安阳、濮阳、焦作、三门峡等地陆续下发通知,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的线下教学活动,对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5.注重从强化职责上抓减负。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纳入市、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教育督导每年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级人民政府开展减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这个焦点,持续发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减负”成果。一是进一步健全减负责任机制。结合减负工作需要,调整督导内容,每年组织督查和暗访,将减负列入师德考核,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进一步转变教育评价观念。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中小学减负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学生家长、人民群众切实转变教育评价观念,客观、全面、公正地看待教育教学取得的综合成效和增值效果,注重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注重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的养成。三是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督促学校落实减负规定,对学生到校时间、作业量等作出明确规定。探索建立管控制度,比如,探索家庭作业申报,年级组统一布置家庭作业制度等。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研究,探索“减负、增效、提质”的新思路、新方法。四是进一步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加快推进中考和高考制度改革,为减负提供引领。如:中考改革中,改变单纯凭分数录取学生的做法,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招生有效挂钩。改革学校工作、教师工作评估方案,形成适合素质教育要求评价体系。五是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优化课程设置,整合课程资源,从减轻负担入手,加强学法指导和习惯培养,提高学生的作业速度和作业质量,减少机械训练和重复劳动,达到轻负担、高质量的目的。六是进一步加快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区域内城乡、校际间的差距,打造“身边的学校即是最好的学校”,消除由追求“名校”给孩子增加的负担。七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渠道,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感谢您对河南教育工作的支持,对河南学生的关心爱护!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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