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71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1〕1号

2021-10-29 09:4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申小梅、于文静、张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校外补课等乱象加大整治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外培训机构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特别是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联组会时指出:培训机构问题属于社会性问题,不是教育部门单独可以解决的,需要社会各方面、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研究解决。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不断加大培训机构治理力度。

  一是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我们通过树立典型、家长会、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鼓励社会树立正确育才观;同时,我厅通过省级有关新闻媒体,教育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教育新闻媒体正面发声、持续发声、深度发声,宣传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政策举措。目前,省教育厅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均设置了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投诉。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主要针对各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治效果。二是为配合整治工作,我们借鉴广东省好的做法,专门下发了《致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学生和家长通过正规渠道选择培训机构,树立法律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对全省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底、研判,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与接受培训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负面清单、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依据,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行为监管,妥善处理有关纠纷。

  三是做好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备案审查工作。为加强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备案审查和依法依规监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审查备案,并建立白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是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减负“三十条”、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十严禁”和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七不准”,有效减轻了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降低了“培训热”。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中小学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减少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被动需求。

  五是加大在职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印发《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教师的监管。

  六是代省政府起草我省培训机构监管政府规章。2020年9月以来,我们组织力量对培训机构监督管理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拟提请省政府出台《河南省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完善培训机构监管体制机制:明确培训机构监管范围。在培训机构监管范围上着眼“全面覆盖”,扫除监管盲区,规范培训机构监管流程;明确培训机构设立方式、设立流程、培训场所、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变更终止等事项,建立统一明确、简明易行的准入和退出要求;明确培训机构监管责任。着眼厘清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事项,细化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分工,做到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并重、行业主管和行为监管并重。

  虽然我们在培训机构监管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诚如您所言,我省培训机构监管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是培训机构治理难度大。培训机构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培训机构类型多,培训业务范围广。目前培训市场至少存在学科类文化教育、职业技能、成人类继续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科技、早教等类型,由于缺乏上位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依据,许多培训机构缺少明确的审批、备案、主管部门,出现监管空白。

  二是各部门监管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由于政府机构调整、证照改革等实际情况,培训机构监管执法中存在部门之间沟通不顺、衔接不畅、职责不清的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明晰职责、加强统筹、形成合力。

  三是培训机构监管力度仍需加强。仍有一些培训机构存在证照不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等违规情况,违规办班、超范围经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监管力度仍需继续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加大培训机构治理力度。持续开展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并在升学季、考试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管理,确保线下线上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及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与市场监督、民政、人社等部门密切协同,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内容,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管理效能和监管能力,逐步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三是积极推进《管理办法》制定后续工作。目前,按照规章制定程序,《管理办法》正在经省司法厅审查。我们将积极配合省司法厅,通过多种方式,集思广益,对草案做进一步完善,力争早日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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