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702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11号

2021-10-29 08:5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管仁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和推进教育公平问题解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城乡学校差距逐步缩小。全省各地积极探索中小学课后服务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好评。

  一、我省推进基础教育公平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2014年以来,我们先后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扩充义务教育资源项目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意见》等一系列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政策措施。出台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增加教师编制、提高中高级职称比例和农村教师收入等方面出了许多实招。

  二是合理配置资源。在加快推进“全面改薄”的基础上,启动了新一轮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要求每个乡镇都要新建、改扩建1—3所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十三五”期间新建改扩建城镇中小学校4069所、农村寄宿制学校2400所,新增城镇学校学位320万个。教育部在我省召开了奋进之笔“1+1”系列发布采访活动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省“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经验做法。

  三是推进标准化建设。2016年重新修订并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豫政办〔2016〕129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城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6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统一城乡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并且全覆盖。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豫编办[2016]186号),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特殊教育学校为1:3。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岗位,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2020年,我省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开展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的信息化素养专项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成效显著。积极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深入推广“强校带弱校”、“中心学校带教学点”、“优秀教师带其他教师”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建立了多样化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共享与应用体系,实现了资源的广泛共享。积极组织教学点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和市县提供的优质数字资源,充分发挥中心学校和县镇学校的作用,探索有效的教学组织模式和资源应用模式,有效提高了教学点的教学质量,促进了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五是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打好控辍保学攻坚战,全方位实施控辍保学的动态监测和联控联保,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优先将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多措并举推动了控辍保学任务动态清零,实现了脱贫攻坚“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2020年我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升到96%。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机制,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到了“应入尽入”。推动实施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一人一案”、坚持分类施教,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88%,比“十二五”末提高近17个百分点。健全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六是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注重学校建设标准与管理标准的有机结合和统一,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认定首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43所、特色校150所,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其纳入到乡村中心学校考核,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建设小而优小而美乡村学校。打造首批14所“乡村温馨校园”案例。

  二、在推进特殊教育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以县(市、区)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实施“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并将在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确保其受教年限。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在招收残疾学生10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严格按照师生比配备教师。完善省级盲校、市级聋校(综合)、县级培智学校的办学格局,并将孤独症儿童纳入特殊教育保障范围,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举办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部)。大力开展送教服务,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

  二是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受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早期康复教育服务。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在各省辖市至少办好一所残疾人高中(部)或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并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支持鼓励普通高等院校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办好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

  三是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在全面落实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的基础上,对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增加年度预算,适当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学前教育按照生均10000元标准执行,中职和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定额标准按普通生标准的2—3倍确定。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在助困性资助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残疾学生,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拓宽特殊教育经费筹措渠道,每年安排不低于6%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

  四是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特殊教育师资定向免费培养政策,每年从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招生计划中安排一定名额,为基层定向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强化教师在职培训,实行特殊教育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要求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还应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加强教职工编制管理,中小学阶段按照教职工和残疾学生1∶3的比例配备,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系)按照教职工与残疾学生1:5的比例配备,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90%。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工资倾斜政策,为送教上门教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助。

  五是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学前、高中、高等教育各阶段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建设,组建“河南省特殊教育课程发展联盟”,共同开发特殊教育地方、校本课程和教材。加强课程研修,将新课标新教材的有关培训统筹纳入“国培计划”和省级全员培训,提高学校课程实施能力。深化教学改革,根据学生残疾状况和补偿程度,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大力推进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的开发应用。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建立全面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保证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独立性。

  2020年,我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圆满收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6.88%。

  三、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为满足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的矛盾,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委改革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大力支持下,2018年开始我省各地积极探索中小学课后服务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好评。王国生书记在省委全会,以及全省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分别赞誉:“官方带娃、群众受益”。“小切口的改革,也能解决大问题”。

  一是突出典型示范。省委改革办和省教育厅联合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课后服务工作典型示范。比如:新乡市采取家长委员会代收费的形式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郑州市东区、金水区、二七区分别采取课后服务由政府购买服务,家长只交纳午餐费用的方式;许昌市直、济源示范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开封市直等采取财政补贴和家庭共同分担的机制开展课后服务。通过示范引领和带动,各地逐步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

  二是科学谋划部署。2020年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基本原则、服务对象、时间、内容、人员、程序和经费保障。多次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安排部署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明确课后服务开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各项要求。2021年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84号),要求各地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学校考评体系,协力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

  三是尊重群众意愿。为切实将课后服务做实办好、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我们始终本着“属地管理、学校为主、自愿参加、公益惠民”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愿,是否参加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各地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家长志愿者、驻地高校等资源,努力壮大课后服务师资力量;有的利用阅览室、实验室、体育馆等场所,开设阅读分享、科学启蒙、体育训练等课程;课后服务呈现了百花齐放、各有特色的局面。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的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我们重点建立了质量监测保障、校园安全保障等机制,明确了严禁学校和教师参与收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集体补课及滥发津补贴等廉洁纪律,并成立由家长、教师、督学等组成的监督委员会,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组建专职督学巡回指导组赴县(市)、区开展调研指导,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四、在推进教育公平发展方面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随着我省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省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仍存在不平衡,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仍然存在。近几年虽然各地努力加快学校建设,但是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仍显不足。二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仍然薄弱。由于我省是穷省办大教育,有些政策落实起来仍然有不少困难,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仍然薄弱,教师队伍不强,乡村教师待遇低,教学质量不高,办学效益低。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统筹规划,围绕“优质资源均衡”做文章。落细落实国家和我省城乡统筹发展政策措施,持续解决“城市挤、农村弱”的问题。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抓学校布局均衡,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加强“两类学校(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构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的中小学布局规划机制。坚持抓教师资源均衡,通过合理流动、深化“县管校聘”“校长职级制”改革和有效培养培训等方式,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坚持抓特殊群体教育均衡,进一步完善管理,关爱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以及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提高教育水平,保障平等就学。坚持抓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由差异分散向统筹共享转变。

  二是规范管理,围绕“提升办学水平”做文章。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管理标准,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分类制定达标和提升计划,健全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放管结合、应放尽放,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破解师生缺乏参与学校治理的动力和机制问题,制定政府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和学校管理负面清单,明确政府监管事项范围,改变外部直接干扰过多过频的现象,为学校产生内生动力“松绑”,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是深化改革,围绕“学校内涵发展”做文章。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严格教学管理,优化课堂教学,完善教研机制,建设一批教学改革示范区、示范校,创建一批“五育”并举典型实验区、实验校。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建设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平台,健全完善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

  四是推进共享,围绕“互联网+教育”做文章。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统筹推进中小学校数字校园、智慧课堂建设,遴选一批信息化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和信息化教学典型案例,持续共建共享优质课程资源,加快缩小城乡差距。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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