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521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8号

2021-10-29 08:4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杨宏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建立大学生就业率评价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现行的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指标及评价体系是教育部办公厅2004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4]7号,见附件)确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统计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教育部先后数次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建立了相对科学的毕业生就业评价体系。

  1.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一是教育部2013年印发《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所有高校编制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发布。二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客观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分析、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包括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指导服务等内容。三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相关信息,目前已作为地方和高校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2.不断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一是教育部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科研机构、用人单位和省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研究,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宏观就业统计口径,制订了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办法,确定了七种就业的主要形式:签订就业协议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艺术类自由职业)、定向就业、升学、出国(境)和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二是进一步修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标准,做好自主创业毕业生的就业率统计,将毕业生成立公司、个体经营、网络营销等都纳入就业统计范围,使统计内容更加丰富、准确。三是加强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毕业生情况的统计,对没有就业意愿或因继续考研、出国等暂不就业毕业生不再作为统计基数。

  3.全面加强对就业率指标的核实。一是建立“四不准”制度,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学校在统计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时,必须要有毕业生本人的签字确认,确认表留档备查。二是要求各省市和高校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安排专人值守。大多省市通过向毕业生电话确认核实毕业生就业情况,部分省市聘请第三方机构调查核实毕业生就业情况。三是教育部新职业网和学信网上开通了毕业生核实本人就业去向功能,对高校上报的数据进行监督反馈。四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就业造假行为,在各省就业工作评估中都明确,对就业率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4.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机制。一是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8号),进一步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反馈机制。二是将要求所有高校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将大学生薪酬水平、岗位与专业匹配性、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指标引入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并综合考虑高校毕业生服务国家战略,面向基层就业、大学生参军入伍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三是推动高校深入分析研究本校各专业就业率、就业去向、就业满意度、创业数量和类型等状况,不断完善学科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健全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是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的直观展现,是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状况的客观反映,是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指标。建立科学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评价体系,对高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办学定位等具有重要导向作用。按照教育部的整体要求和部署,省教育厅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对统计办法、统计内容等进行完善和规范,并建立健全了相关机制和制度。一是完善统计工作责任制。每年召开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专题会议,并将其作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会议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在毕业生离校前下发专门文件,明确强调各高校要在全面核查基础上上报就业数据,务必保证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同时作出书面承诺,对发现就业统计中弄虚作假的高校实行“一票否决”,压实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二是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范围的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专题培训,将教育部关于就业统计“四不准”的要求讲清、讲细、讲透,帮助一线就业统计工作人员正确掌握就业统计的指标、体系、方法,力争让其了解就业统计的政策要求和操作办法。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2014年起,我厅向社会公布了毕业生就业举报邮箱和电话,对涉及就业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的高校及时约谈整改。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在校园网公布了本校的就业举报电话或邮箱,告知毕业生查询本人就业状态的具体办法。2020年,我省有30.5万多名毕业生在教育部网站上查询本人的就业状态,反馈信息57943条,反馈真实率达到98.62%。四是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调查。我厅连续6年累计投入经费93万余元,委托河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高校上报的就业数据抽样核查。调查结果显示,2017、2018、2019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率分别为97.87%、97.58%、98.83%。2016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作为省属本科高校、职业院校财政经费核拨的重要指标,实现了就业状况与经费拨款的机制性挂钩。每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应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到一年的毕业生开展就业质量跟踪调查,面向社会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年度报告》。2017年与省人社厅、省发改委联合建立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求统计调查制度,引导高校主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适时向教育部汇报关于毕业就业评价体系中关于对高校区分类型、层次建立评价标准以及评价时间节点的等还不够完善的方面,争取上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

  感谢一直以来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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