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361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1〕6号

2021-10-29 08:4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吴鹏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民办教育政策执行督导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工作,坚持把民办教育作为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推动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采取积极有效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全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已成为我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1429所,占全省学校总数的40.13%;在校生总数709.75万人,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26.51%。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多元化的优质教育供给,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选择性教育需求,解决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诚如您所言,民办学校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如一些地方和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至今还没有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政策;少数民办学校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民办学校没有为民办教师办理社会保险;一些地方对非营利民办学校按照企业标准缴税等。

  您所提的建议很好、很切合实际。今后,我们将在民办学校规范办学、依法办学上狠下功夫。一是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正确引导,帮助学校树立社会效益优先的指导思想,同时要根据学校综合办学条件,科学核定办学规模。民办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二是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法律地位,让民办学校及师生切实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政策、待遇,提升民办教育的竞争力。三是要深化民办教育改革。根据即将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做好配套政策起草制定工作,推动我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四是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教政法【641】号)。认真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工作,促进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学。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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