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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大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  2014-10-27 11:58   来源:  教育厅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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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10月20-23日在北京召开。开封大学立足实际,结合当前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积极观看、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

  

  一是分层动员学。校党委、各党总支部、教工、学生党支部层层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校党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了本次四中全会精神。校党委书记张新梅同志说:“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历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将法治作为主题的还是首次,法治是转折性、历史性的进步,也体现了领导层的决心、勇气以及改革的力度。”校长拜五四指出:“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对于学校就是要依法治校,要在工作中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将依法治国方略具体化、路径化,让依法治国真正‘看得见,摸得着’”。

  

  二是灵活形式学。学校师生密切关注大会的胜利召开,通过全国有关报刊网站及微博微信了解大会盛况和务实之举。先后召开了机关总支各支部座谈会、党员代表座谈会、学生支部党课、学生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在党总支书记座谈会上,集中学习了《用法治力量,凝聚中国力量》、《用法治精神推进改革大业》等评论员文章。校党委副书记储建新同志指出,建设“法治中国”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和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性路径选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教工党员代表、校法制室主任朱格锋在发言中指出,中国的法律在不断地完善,从近两年的反腐力度可以看出法律的威慑力量,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学生党员代表2012级装潢艺术设计专业韦贺祥表示:“要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循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尽最大可能地带动身边一切可以带动的师生、影响尽可能影响到的师生遵纪守法,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是结合实际学。学校是河南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在工作中,将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做好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依法治校,以制度管人。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内化为每一位师生员工的自觉意识,外化为行为。学校将在人事、招生、财务、学生管理等方面更加重视法律的权威性,不仅要注重师生法律知识的普及,更要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要做到有法可依,更要良法善正,注重法律法规的落实,把权力关键制度的笼子里,做到“不唯上、不唯权、只唯实、只唯法”,共同建设和谐校园。

  

  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后,学校将继续加强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在深层次上提高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识,使广大师生在工作中努力干好自己的事情,坚守好自己的岗位,为依法治国奋力实现“中国梦”奉献智慧与力量。

  

  (开封大学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