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启动县级政府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
时间: 2021-03-29 14:35 来源:   新乡市教育督导办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和教育专家组成2020年度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组,自3月16日至3月24日,对各县(市、区)2020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以下简称“督政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督政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督导评估领导组,下设两个督导评估小组负责督导评估的实施。评估结果将在《新乡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布,同时呈送市四大班子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纳入市政府对县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

  本次督政主要评估2020年度教育工作完成情况和全省、全市教育大会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重点评估《新乡市2020年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确定的7项一级指标、25项二级指标、61项评分标准,涵盖落实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政策、制度、保障机制的规划进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保障教育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教育督导经费管理以及2019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问题的整改。

  在前期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政府工作情况汇报,现场询问,召开座谈会,查阅经费账册及档案资料,实地考评学校等活动,评估组汇总评估情况后将与被评估县(市、区)交换意见,并召开反馈会向被评估对象反馈评估结果。

  通过督政工作,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好督导评估这个抓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教育管理方式转变、促教育治理能力与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健全督导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此来促使各级各部门主动整改问题、补齐教育短板,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