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社语〔2021〕21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甲骨文发现和研究120周年贺信精神,落实教育部“推动以甲骨文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工作要求,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传承创新,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第二批甲骨文教育特色学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课程标准中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要求,注重甲骨文特色教育,开设相关课程。 2.开发或使用富有地方特色的甲骨文教材。 3.学校配备甲骨文专职教师,要求有较高文字文化素养和一定的书法功底。 4.学生兴趣高、参与面广,学校氛围浓厚。 5.甲骨文研学、体验活动内容丰富,富有创意。 6.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展示甲骨文教育成果,积极营造良好的甲骨文化育人环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 各省辖市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原则上不超过3所,省直管县(市)推荐1所,不限学段。 (二)申报材料 1.填报甲骨文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见附件); 2.撰写1000字左右的甲骨文教育特色学校申报材料; 3.制作甲骨文教育特色学校宣传片,时长8分钟左右。 (三)申报方式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连同宣传片视频发送至省教育厅社语处电子邮箱。联系人:李伟民;联系电话:0371-69691759;电子邮箱:liweimin@haedu.gov.cn。 省教育厅将于10月份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河南省第二批甲骨文教育特色学校名单。 附件:1.河南省甲骨文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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