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曦:狠抓综合整治 突出长效管理

发布时间: 2021-10-20 14:15【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新蔡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曦:狠抓综合整治 突出长效管理


  近年来,新蔡县始终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和治理工作。结合疫情防控、中考高考和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由县政府牵头,多部门配合,先后多次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但是,由于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具有“规模较小,位置分散,相对隐蔽”的特点,往往是治理之后不久又死灰复燃。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下发后,新蔡县委县政府和教育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紧紧把握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利契机,结合我县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以不胜不休的决心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硬起手腕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双减”工作落实落地。经过近阶段的集中整治,240所无照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全部依法关停和取缔,有照有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也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有效缓解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群众教育焦虑和教育负担日益严重问题,维护了青少年身心健康。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我们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成立了由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均为成员单位。设立了专项治理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印发了《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敏锐力、洞察力,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态度,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求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强配合、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行业主管和部门监管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县纪委监委、县督查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严格落实奖惩,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积极推进。


  二、从细从实,认真摸清机构底数


  新蔡县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多、分布广,全面排查摸底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切实做到全面排查“精、准、全”,我们在排查工作中,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属地主体责任,以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积极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的作用,对其所在区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查登记,“一所一册”建立台账。建立了排查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培训机构的证照情况、安全状况、教学内容、师资力量、场地面积等情况,录入“新蔡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自动汇总,分类统计。同时,以中小学校为单位,对全县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排查,精准掌握全市校外培训市场底数,为开展集中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迅速行动,及时进行彻底整治


  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和安全管理的需要,我们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先关停,后整改”的工作思路,由县教育、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检察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织了12个工作组,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对每家校外培训机构逐一进行检查、整改。首先,向所有没有取得培训证照的240所校外培训机构下达《新蔡县取缔非法办学告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校外培训行为;否则,由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乡镇街道配合,强制取缔。经过各方面艰苦努力,所有培训机构全部关停并取缔。包括“超范围开展业务”的8所,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的11所。其次,对已经取得培训资格、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对照有关经营标准逐项排查。凡是出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日常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第三,严格规范已审批机构的培训服务行为。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对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坚决查处。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等等。否则,将对培训机构给予关停处理,直至取缔培训资格和营业执照。第四,强化对已审批培训机构的收费监管,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探索“先上课后收费”“一课一消”等收费模式改革,尽量保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对影响“双减”政策落实和群众利益的涉稳线索,坚持“一条不漏,一刻不误,一查到底”,处置培训机构2所,将多收费用及时退还学生家长。同时,尝试建立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管理方式,加大预收费管控。第五,加强培训广告管控,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禁止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对于出现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情绪的校外培训广告行为,严厉查处。通过以上措施,全县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取缔,校外培训过程中的各种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综合施策,健全管理长效机制


  为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死灰复燃,我们建立健全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一是管理规范化。严把校外培训机构入口关。从今年8月份起,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已经取得证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的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排查常态化。要求各乡镇、街道切实肩负起属地管理责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本地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特别是对部门培训机构大擦边球实行“新瓶装旧酒”的套路,打着素质教育的名义包装课程,把补课转入地下的情况,张贴公告,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三是沟通定期化。由教育部门负责,建立专项治理例会制度,每月召开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参加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会议,通报情况,安排工作任务。四是督查长期化。由县教育、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民政、人社、公安、发改、应急管理、住建等九个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半年对各乡镇、街道的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五是问责经常化。县纪委监委、县督查局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随时关注掌握,对于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随时发现、随时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整改,避免因工作拖沓造成问题积累、积重难返。六是管理源头化。与各培训机构负责人签订规范培训行为《承诺书》,杜绝培训内容严重超纲、公办在职教师兼职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民办学校管理者的教育,组织校长深入学习国家和省、市招生政策,重申招生纪律和要求,明确禁止不得通过组织“密考”或以校外培训机构的测试成绩选择生源,切断学校招生与校外培训挂钩联系。七是宣传大众化。通过网络、电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组织教育专家学者面向学生和家长举办论坛等方式,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认知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人才观,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克服盲目攀比心理和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迷信。八是服务体贴化。按照“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从2021年秋季学前开始,在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课后延时服务。通过这一措施,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减少学生家长因无法照顾子女而对校外培训机构产生的依赖思想。


  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前期集中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加强校外培训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明确准入清单和课程清单,培训机构的课程内容、师资力量、招生运营情况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明确评价清单,鼓励社会、学生及其家长参与监管,结合群众评分情况,进一步黑白名单制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多部门、多层级的齐抓共管,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在拓展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履行社会责任上下功夫,在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要。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