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1-10-20 14:03【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以及教育部、省、市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汤阴县县委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认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行动。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8.10--8.15自查自纠阶段;8.16--9.30部门联动检查整改阶段;10.1--11.20督查整改巩固成果阶段;在整治工作过程中,我县治理措施到位,治理力度强大,治理效果显著。


  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治理方案


  成立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组长的汤阴县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设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办公室,制定印发《汤阴县教育局等七部门转发安阳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转发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建立汤阴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微信群,发放《致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


  2、开展自查,梳理问题,果断处置


  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我县于9月20--24日组织开展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活动。通过实地调查,排查出我县城乡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数外等学科类培训的无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共有94家,并进行了造册登记。采取属地管理,辖区多部门负责的办法,依据名单对94家在册无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采取了停止办学行为、取消办学资格、拆除门面招牌、停止招生、全部强制退费等措施。针对个别具有营业执照的无证培训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了收回执照,取消营业资格的有力措施。一系列措施执行下来,我县无证有照、无证无照的学科类94家培训机构陆续退出来培训市场,优化了我县的培训环境。


  3、召开联席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后续行动


  9月26日,我县在县政府召开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工作部署会,县政府办、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整治清理程序,要求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依法行政,又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特别强调对已取缔的94家培训机构实行责任部门专职负责,防止继续办学及停办后又复燃的现象出现,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汤阴县教育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县市场监管、公安、民政、人社、住建、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我县城乡区域内无证无照、无证有照的94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治理取缔活动,做到了统筹安排。强化了部门协作,形成了管理合力,健全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效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附:治理培训机构过程的图片



汤阴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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