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 漯河市召陵区全部取缔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 2021-10-20 13:55【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漯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典型案例(二)

——动真格,漯河市召陵区全部取缔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21〕262号)精神,召陵区动真格,出实招,扎实开展取缔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行动。


  一、提升站位,高度重视


  中办、国办出台的“双减”文件中出台后,召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一是成立召陵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主管副区长任组长,二是及时印发《召陵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政办【2021】17号),方案中明确细化教育、民政、市场监管、公安、住建等部门职责,三是资金支持,区委区政府及时划拨专项整治经费并及时到位。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多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协调会。总体要求是: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培训机构;从严整治,严肃查处存在管理混乱、虚假宣传、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精准摸排,边查边改


  教育、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经过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区共排查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209所,含学科类有57所,其中证照齐全的20所,有证无照的1所,无证无照的36所;非学科类152所,其中证照齐全的5所,无证有照的3所,无证无照的144所。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培训机构进行了多轮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边查边改,在检查中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发现安全隐患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当即督办。对无证无照非法培训机构下发取缔通知书,限期妥善分流学生,停止办班,逾期将依法强制取缔。


  三、部门联动,综合执法


  召陵区印发了《召陵区关于取缔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自行拆除门头牌匾”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相结合方式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培训机构,明确各镇办、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分工,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对标对表,规范整治。召陵区委书记李湛、区长史耀星多次指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专项整治专班各部门、各镇办结合自己承担的职责,逐条细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台账,压实人员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形成有效管控,形成整治行动的工作合力,加强配合联动,规范整治。


  二是分类施策,精准整治。9月份,共取缔非法培训机构129所,占比70%。其中,有17所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接到停办通知书后,自行拆除门头牌匾,关门停办;区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民政、城管等部门联合综合执法,取缔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112所,并清理拆除门头牌匾;对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依规办学。


  三是依法依规、从严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我们做到不管涉及到哪个机构,不管谁来说情,一律一碗水端平、一个标准推到底。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取缔的一律关停取缔,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依法介入。坚持做到了依法依规、有理有据,注重讲政策、讲法律,未出现负面炒作和信访事件。


  四、强化督导,完善机制


  一是畅通监督渠道,加大督导力度。召陵区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向家长宣传双减政策,向社会公布黑白名单,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教育部门0395-2615883,市场监管部门12315),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线索。通过真突击、真检查、真整改,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果断处理,形成震慑。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完善长效机制。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丛生的背后原因就是有着诱人的经济利益,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做到举一反三,巩固整治成果,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部门持续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舆论宣传、加强社会监督为重点,健全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消除非法培训机构取缔过程中的“空白点”“临界点”“交叉点”。


  做好取缔无证无照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关键环节,更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下一步,召陵区一定把这些工作用铁的决心放在心上,铁的手腕抓在手上、铁的纪律落实到行动上,力争为全区人民营造出安全、健康、持续发展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