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豫高发〔2021〕121号

2021-10-15 09:1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新时代全省教育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干部师生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党的非凡历程,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9号)文件精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两创两争”(创文明班级宿舍、社团,争当文明教师学生、网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1.文明班级:各级各类学校中所含的班级;

  2.文明宿舍:各级各类寄宿制学校的宿舍;

  3.文明社团:各级各类学校中正式备案的社团;

  4.文明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在岗员工,各级各类学校中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5.文明学生:各级各类学校中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6.文明网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在岗员工,各级各类学校中在编在岗教师、职工、正式聘用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中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评选表彰名额

  拟表彰文明班级500个、文明宿舍500个、文明社团100个、文明教师500名、文明学生1000名、文明网民200名,分别授予“河南省文明班级”“河南省文明宿舍”“河南省文明社团”“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文明学生”“河南省文明网民”荣誉称号,并为“河南省文明班级”班主任、“河南省文明社团”指导教师制发相应证书。

  三、申报办法

  1.推荐名额。


省辖市鹤壁、漯河、三门峡、济源示范区高等学校中职学校、
厅直属学校
文明班级221261
文明宿舍14681
文明社团2121
文明教师161062
文明学生3520102
文明网民4221

  2.申报材料。填写《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申报表》和《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汇总表》及其他支撑类材料,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务于2021年10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用邮政快递EMS方式报送至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729房间),邮政编码:450018。同时发送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档至szc@haedu.gov.cn。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中填写的各类表彰荣誉须提供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正式文件复印件),支撑材料评审活动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再退回。

  3.报送方式。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各省辖市所属(含直管县)中等职业及以下学校申报材料,由各省辖市教育局按照推荐名额统一汇总后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学校要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在“两创两争”活动中,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为推动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2.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完善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强有力的思想导向和行为规范。要守正创新,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

  3.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要注意深入挖掘在抗洪抢险救灾和抗击本轮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推荐申报时优先考虑、适度倾斜。

  4.各地各高校要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发现有雷同、造假等情况,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联系人: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思政处 李  龙  王玲玲

  联系电话: 0371—69691982    0371—69691056


  附件:1.评选标准

  2.文明班级申报表(省辖市)

  3.文明班级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4.文明宿舍申报表(省辖市)

  5.文明宿舍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6.文明社团申报表(省辖市)

  7.文明社团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8.文明教师申报表(省辖市)

  9.文明教师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10.文明学生申报表(省辖市)

  11.文明学生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12.文明网民申报表(省辖市)

  13.文明网民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14.申报汇总表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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