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认定结果的通知

教高〔2021〕347号

2021-09-26 09:0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精神,进一步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经高校申报、资格审查、会议评审、结果公示,郑州大学《金属材料及成型加工虚拟教研室》等30个项目入选为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建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注重示范引领。各高校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智慧教学平台为依托,鼓励引导广大教师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模式,打破学科壁垒、创新教研形态、加强教学研究,促进师资交叉、课程融合、资源共享、协同创新。

  二要加强保障支持。对获批立项建设的虚拟教研室,各有关高校要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给予政策及经费支持,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并在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保障虚拟教研室建设及教研活动顺利开展。

  三要强化跟踪管理。各高校要紧贴自身实际,强化虚拟教研室日常管理和运行成效跟踪,确保虚拟教研室建设成果体现于教改、体现于课堂、体现于学生。教育厅将定期组织对立项建设的虚拟教研室进行考核,对建设期满且考核优秀的正式确定为省级虚拟教研室。


  附件: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名单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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