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21)”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师〔2021〕297号

2021-08-20 17:4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 校(机构),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21年“国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教师〔2021〕209号)要求,我省 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的培训方案进行了评审,经商省财政厅同意后,现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21)”--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国培计划”包含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五大类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

  “国培计划(2021)”--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由北京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民权县教师进修学校等133个单位承办。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各类项目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承训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安排。对于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不能于年底前完成的项目,承训单位须向有关项目执行办公室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获批后最迟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系统谋划项目实施。全面落实“国培计划”支持重点、示范引领、推动改革要求,大力支持全省欠发达县区和国家乡村 振兴重点帮扶县骨干教师、校园长和培训者专业发展,完善五级联动教师培训机制,推动新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高质量实施。市县要充分发挥“国培计划”项目系统集成、示范带动作用,制定本区域教师培训体系建设规划,重构教师培训组织体系,完善教师发展学科体系,健全教师培训内容体系,建立教师智能研修体系,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建立选育用评机制。各市县要坚持学用结合、育用一体的原则,对标项目定位要求,精准选派参训教师,因地制宜建立教师“选育用评”实施方案,发挥参训教师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合理安排训后任务,推动教师培训成果有效转化,将教师培训成果、引领作用发挥等与市县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名师骨干教师等挂钩并予以认定,实现培训一人、提升一校、引领一区的目标。各承训单位要加强与市县的深度沟通,前移后延培训链条,加大选育用评研究和支持力度,将训后跟踪指导与参训教师“用评”环节有机结合,协同建立参训教师常态化、伴随式成长服务机制,推动参训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提升。

  (三)丰富完善培训内容。承训单位要统筹教师思想政治、 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培训,创新落实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综合提升教师学科育德、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师风、心理健康教 育、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生态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预防校园欺凌等作为教师培训必修内容,以网络课程的形式供参训教师自主学习,集中培训环节不设或少设相关培训内容。根据农村教师教非所学、全科教育等情况,提供多学科线上培训课程供教师集中研修期间选学。

  (四)优化健全培训模式。承训单位要聚焦提升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参训教师的成长感和获得感,强化分层分类, 实施精准培训,确保教师参加一期培训系统解决一个问题。探索“人工智能+教师培训”新模式,建立教师培训课程超市,加大优质课程供给力度,生成教师发展大数据,形成教师数字画像,支持教师对标测评、有效选学、自主发展。深入实施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建设计划,推动师范院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联合联动培养师范生、培训教师项目化、模式化、制度化。持续完善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一线名师培育一线教师机制。

  (五)精准选派参训教师。各市县要依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 2021年“国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 (教师〔2021〕209号)中的《“国培计划(2021)”项目申报指 南》要求,按照参训教师遴选条件,根据各项目分配名额(见附 件 1-5),结合区域实际,做好各类项目参训教师的选派工作,确保足额完成下达的指标,并于9月5日前通过河南省教师教育网完成所有项目参训教师遴选工作。要合理规定本周期内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的限制次数,杜绝重复培训,培训指标要向农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要加强参训教师管理,无特殊情况未参训、被劝退、未结业的教师三年内原则上不得再参加“国培计划”。

  (六)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承训单位要积极联系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参训教师的报到、注册和管理服务工作。要实施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全过程教师培训,将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课程、培训学习前置任务单、专家讲座和培训讲义等电子化,支持教师训前预习、训中研习、训后复习,精准记录教师培训信息,对教师学习过程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适时提供反馈和跟踪指导,确保培训质量和效益。要落实首席专家负责制,配备学科班主任和生活班主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加强学员健康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升管理服务质量。要将具体开班时间于8月31日前报送有关项目执行办公室,将《报到通知书》电子版、每期培训课程表电子版于开班前一周发送至相关项目执行办公室邮箱。

  (七)高效转化培训成果。承训单位要严格按照不同项目的成果要求,指导参训教师成果的产出、汇集、评价与转化,生成一批高质量、用得上的精品课程资源。要充分发挥底部攻坚作用, 深入研究县乡教师发展规律,培育一批见实效、可复制、能推广的品牌特色项目。要根据骨干教师培训、“一对一”精准帮扶、送教下乡等不同项目特点,分类打造一批培训成果转化的示范校和示范县。要选取有代表性的参训教师,进行1-2年的重点跟踪指导,探索有效的培训成果转化路径、模式和机制,形成行动研究报告。要在培训期间,向各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至少3期《工作 简报》,在培训结束后30天内提交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报告、教师培训成果及有关宣传材料汇编等。

  (八)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绩效意识,主动对标对表、创先争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省教育厅将实行项目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对各市县参训教师选送率、结业率和选送质量,以及各承训单位参训教师报到率、结业率及实施情况等进行通报。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对各承训单位实施参训学员、专家过程视导、培训成果和相关利益群体等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建立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评价等级,对优秀的项目单位实行备案制,2022 年采取免评备案的形式,支持项目单位连续承担“国培计划”相应项目;不合格的项目单位进行淘汰,3年内不能申报承担“国培计划”同类项目。

  (九)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各承训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工作实际要求、经费标准和有关财务规定编制使用培训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完善项目预决算,严格经费报销,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要将培训需求调研、培训方案研制、培训绩效评估、训后跟踪指导纳入培训实施流程,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国培计划”参与激励机制,将教师参与方案研制、授课指导、服务管理纳入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要安排必要的班级管理经费,充分调动培训班主任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建设教师培训文化。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培计划”文化建设,充分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深入发掘教师成长典型案例、培训特色项目和工作创新经验,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国 培计划”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讲好河南教师培训故事,凝练具有河南特色的教师培训文化,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国培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有关文件将会在河南省教师教育网发布,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登录网站查阅并做好有关工作。未尽事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人:邱长林、李社亮,电话:0371- 69691770。

  “国培计划”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王春莲 ,电话 :0371-69303362。

  “国培计划”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许凛,电话:0371-68970741。

  “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王超超,电话:0371-58525573。


  附件:1.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名额分配一览表

  2.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项目名额分配一览表

  3.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名额分配一览表

  4.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项目名额分配一览表

  5.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名额分配一览表

  6.2021年“国培计划”项目承训单位及市县联系方式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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