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27 15:35【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

  近日,我省出现今年以来最强降雨,防汛形势严峻,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部分学生家庭生活出现临时困难。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对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帮扶救助,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现就切实做好我省受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动排查,全面了解学生受灾情况

  各地各学校要全面摸排受洪涝灾害影响学生人数及其家庭经济状况,重点聚焦灾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重点关注脱贫家庭(继续享受政策)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及时将出现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要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统计表》(附件1),各市、县(市、区)要汇总填报《河南省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统计表》和《河南省省外就读高校和中职学校受灾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上两项统计表,连同本地本校受洪涝灾害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总结报告,请于9月20日之前报至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加强宣传,消除学生和家长顾虑

  各地各学校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受灾较重地区的宣传,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国家资助政策,消除后顾之忧。高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确保新生人手一册。各地各校要把咨询热线电话作为救助电话,面向社会媒体公开,坚持汛期确保专人值守,做好电话接听记录,耐心受理回复。密切关注困难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积极研判、妥善处置各类资助舆情。对于受灾较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动联系沟通,了解受助需求,为后续实施帮扶做好准备。

  三、强化组织,确保学生及时受助

  目前,正值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期间,在洪涝灾害险情解除之前,各相关市、县(市、区)要采取续贷远程受理方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避免学生及家长到现场办理。各高校和中职学校要密切关注、合理安排假期留校学生学习、生活,全力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稳慎组织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秋季入学后,各学校要尽快开展受助学生认定工作,及时将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并给予最高档资助。各地各高校要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困难学生“应贷尽贷”。各学校要足额提取使用学校资助经费,采取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学费减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受灾家庭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对于受灾严重、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落实好贷款代偿政策。保障受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努力缓解受灾学生实际困难。

  四、提高站位,做好资助育人工作

  各地各学校在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的同时,要坚持政治统领,强化大局观念,将救灾助困与立德树人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持续开展生命教育、信念教育、科学教育、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特别是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把灾难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不断强化自立自强、感恩报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 校:赵 佳,0371-65798790,249114560@qq.com;

  中 职:黄 骥,0371-65796051,349150719@qq.com;

  市、县:徐晓伟,0371-65798539,hnsyd@qq.com。


  附件:1.河南省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统计表

     2.河南省省外就读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统计表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