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批义务
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和特色校评审结果的通知

教办基〔2021〕193号

2021-07-20 10:2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了初评、实地评估、现场答辩、复评、公示等程序,认定开封市第二师范附属小学等50所学校为河南省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第二小学等150所学校为河南省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

  省教育厅对示范校、特色校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为一个创建周期,期满后经省、市两级检查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不合格的予以摘牌,期满验收合格的特色校可以重新申请创建示范校。创建期间,学校出现违反办学行为规范事件、发生安全稳定责任事故,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取消其资格。

  为进一步促进示范校、特色校内涵提升,从今年开始,每年安排1.25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对上一年认定的示范校、特色校所在的县(市、区)按照示范校每所100万元、特色校每所50万元进行一次性奖补。资金主要支持引导市县充分发挥示范校、特色校引领带动作用,依托示范校、特色校建立合作共建机制,每校结对帮扶3所同学段的薄弱学校,共享优秀的办学理念、管理机制、教学方法等优质资源;形成一批关于学校管理、学生全面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组织开展区域范围内学校参加的关于学校管理、教学改革、学校及学生评价等内容的研讨活动,带动更多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内涵发展。

  希望受到表彰的示范校、特色校,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内涵发展。各地要通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增强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省教育厅将加强宣传推广,通过报刊、微信等多种宣传渠道,对示范校、特色校的做法进行展示推广,进一步发挥示范校、特色校的引领辐射作用,不断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内涵化发展,教育质量、管理能力和办学水平整体提高。

  请获得奖补资金的县(市、区),督促学校制定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并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8月20日下班前报省教育厅备案。纸质方案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市(县)教育局、学校公章,邮寄(邮政EMS)至省教育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jz@haedu.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刘志清、苏江召 0371-69691896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D820


  附件:1.河南省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名单

     2.河南省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名单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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