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
不正之风纠治教师师德失范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教师〔2021〕252号

2021-07-19 09:5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纠治教师师德失范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15日

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纠治教师师德失范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深入整治全省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发挥教师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坚持分类施策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与“谁主管、谁负责”相结合,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教育部门牵头单位责任,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分工负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教师师德失范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集中治理教师师德失范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蔓延,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系统性、持久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整治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群众反应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

  (一)中小学教师(含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含民办幼儿园)师德失范整治重点内容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严重后果。

  4.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5.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8.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9.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10.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1.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2.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违反教育规律,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13.侵吞、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或有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

  14.在幼儿保教活动中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15.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或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

  16.其他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整治重点内容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3.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严重后果。

  4.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7.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9.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10.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要求学生家长支付、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相关费用的行为。

  11.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表彰奖励、素质评价的宴请,或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考察、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12.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1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违反教育规律,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14.上班期间饮酒、炒股、看电影、玩游戏,上课时擅离岗位、接打电话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等。

  15.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1.研究制定河南省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指导各地各校出台配套师德管理举措或具体的实施办法,健全师德失范行为查处制度规范。

  2.建立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举报平台,公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工作联系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投诉、举报。

  3.严肃查处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梳理各类师德违规问题线索严肃进行查处。特别是对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体罚伤害学生等易发师德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教师的失德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

  4.开展师德失范行为查处情况监督检查。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地畅通师德举报渠道、查处师德违规问题、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行风评议。对教育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严肃追究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开展师德专题警示教育

  1.组织各地各校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广大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2.在河南省师德建设宣传网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对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查处的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曝光,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3.利用河南省教育厅官网官微、河南省师德建设宣传网等对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查处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建立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

  (三)开展师德专题学习教育

  1.指导各地各校通过组织师德论坛、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 激励广大教师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省教育厅将组织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等新时代师德楷模人物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

  2.结合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在教师队伍中强化“四史”学习教育。充分挖掘红色资源开展现场教学,传承红色基因,充分激发教师学习内生动力,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省教育厅将依托省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统筹省内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遴选、培育、建设一批河南省师德师风建设基地、河南省师德师风涵养基地。

  3.持续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新时代河南师德楷模宣传推介活动,引领广大教师深刻学习领会先进典型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的力量。强化师德教育内涵、践行师德行为规范。

  4.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准则》,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结合省教育厅和各地各校制定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组织专业力量在全体教师中开展《准则》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

  (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1.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考核、奖惩、监督“五位一体”师德建设长效机,在全社会倡导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2.继续做好“礼赞建党百年 矢志为党育人”师德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师德正能量,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厚植爱国情怀,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增强广大教师“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开展“出彩河南人”2021最美教师宣传推介活动。以教师节庆祝活动为契机,举行2021最美教师颁奖典礼。各地各校要通过深入寻找、发掘本地、本校有代表性的、高素质的“最美教师”,展示基层教育工作者为党为国无私奉献、甘为人梯的风采,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促进形成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进度安排

  1.全面自查(7月至8月)。各地各校按照方案开展动员部署,明确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梳理。

  2.集中整治(7月至10月)。各地各校在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下,对梳理出来的问题线索、群众举报的师德失范问题线索等进行查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3.督促检查(7月至11月)。省教育厅将结合师德专题教育工作部署,对各地各校师德失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同步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各校于7月25日、9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进展,包括已采取的主要措施、成果、已解决的问题等。

  4.总结验收(11月至12月)。各地各校于11月30日前提交师德失范整治工作总结报告,重点突出整治效果(要求做出定量和定性评估)、建立的长效机制、查处的典型案例、工作特色亮点等。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为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省教育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省教育厅人事处、教师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教育督导办公室、安全管理处、党风行风建设公办室等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见附件1)。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以强烈的责任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2.强化协调配合。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协调联系,强化优秀教师选树活动,维护教师职业尊严,着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联系,强化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联系,强化对事业单位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给予处分,严肃事业单位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职,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开展整治。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省教育厅将在河南省师德建设宣传网设立举报电话,对本级受理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快查快办,对市县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移交、交办属地。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见附件2),每项问题倒排工期,动态清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均要畅通信访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受理办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省教育厅联系方式。

  教师教育处(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失范问题整治工作) 联系人:邱长林 联系电话:0371-69691697

  思想政治工作处(高等学校师德失范问题整治工作) 联系人: 夏伟鹏 联系电话:0371-69691264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失范问题整治工作) 联系人:王真真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附件:1.师德失范整治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2.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台账

     3.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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