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2021-07-19 15:5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32号)精神,在各地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经过初评初审、委托第三方会评、远程视频答辩等程序,对各地申报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进行了认真评选,拟确定“《三阶作文》实践研究”等328项成果分获本届奖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持有异议,需在公示时间内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提出;异议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将异议核实和处理情况提交评委会裁决。

  联 系 人:杨红星

  联系电话:0371-69691881 69691083(传真)


  附件:2021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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