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创建第三批教育信息化2.0示范区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的实施意见》(豫教科技〔2019〕113号)部署安排,省教育厅拟于近期启动实施第三批教育信息化2.0示范区创建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按照教育信息化2.0的理念、标准和要求,通过2—3年努力,基本形成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的新形态,实现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数字化学习应用覆盖全体中小学学生、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覆盖全体学校;探索形成“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治理新模式。在区域性支撑平台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发展、校园信息化设施、教学应用、管理服务、学生发展、创新应用等方面居于国内先进行列,引领和带动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
1.构建一体化的区域级“互联网+教育”平台,并实现与上一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整合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持系统,实现资源平台、管理平台的互通、衔接与开放。可有效支撑数字资源共享、网络协作教研(备课)及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区域教育云平台可通过自建、租用或依托上级平台方式构建)
2.普及“平台+教育”服务模式。实现数字资源、优秀师资、教育数据的有效共享,助力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和教育治理水平提升。在基于大数据的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行为分析和精准化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
3.加快信息化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的高阶演进,将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在推动改进教学、优化管理、提升绩效等方面形成符合我省实际、体现我省特色的体系化经验。
4.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推动从技术应用向能力素质拓展,在信息素养提升方面探索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有效模式。
5.全面推进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70%以上的中小学数字校园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
6.开展智慧教育探索与实践,推动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提升区域教育水平,探索积累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形成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
三、申报条件及遴选数量
(一)申报条件
1.教育信息化组织管理体制健全。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各相关业务部门分工明确、协作性强、运行高效。
2.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目标任务明确。编制有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相关规划落实到位。
3.已设立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经费且有具体项目明细;信息化建设、运维和培训等经费投入比例合理。
4.教育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健全。制定有教育信息化督导、考核和评估制度,有具体的奖惩措施。
5.已初步建立区域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应用支持服务体系。
6.辖区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基本完备。所有学校实现宽带网络接入,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0%。
7.网络安全工作扎实。能够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要求,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健全,人防技防措施较为完善。
(二)推荐对象及遴选数量
推荐对象:各县、区(市);符合条件的省辖市亦可作为整体申报。
推荐数量:各省辖市限额推荐1个,直管县(市)结合实际自愿申报。
遴选数量:2至3个。
四、工作要求
1.当地人民政府出台创建(开展)教育信息化2.0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文件。
2.专题编制《教育信息化2.0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3)》,相关规划需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和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评审认定。
3.本级财政经费可有效支撑教育信息化2.0示范区建设的需求。
4.建设期内,每年向省教育厅提交“示范区”建设进展专题报告;接受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年度评估。
五、其他事项
1.有申报意向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教育信息化2.0示范区建设申报书》报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教育信息化2.0示范区建设申报书》样式见附件。
2.省教育厅将在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基础上,组织专家到相关市县开展现场考察,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遴选通过的“教育信息化2.0示范区”,纳入省财政滚动支持计划,原则上连续支持3年。
联系人:麦世奎 0371-69691767,msk@haedu.gov.cn
通讯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D816室。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