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现场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0〕257号)有关要求,经由学校自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推荐,全省共有240所中小学校纳入年度“数字校园标杆校”省评范围。按照标杆校认定工作流程,省教育厅拟于4月中上旬派出专家组赴有关地市,对部分中小学进行现场复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内容
1.学校自评及市县评估工作的规范性。重点对学校是否严格对照《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V2.0)》开展自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是否按规定程序对所推荐的学校开展实地评估。
2.调研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情况。通过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抽查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及应用成效进行复核认定。
二、复核流程
1.听取介绍。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介绍2020年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遴选推荐工作概况。
2.入校复核。专家组入校开展“三个一”现场查看,即看一遍学校信息化环境(软硬件、应用平台等)、听一节日常教学课、开一场小型座谈会。
三、复核时间
4月6日-17日。各组复核具体时间由被抽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该工作负责人与厅科信处协商确定。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复核结果将作为认定第二批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的主要依据。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复核,通知被抽验学校,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区域推荐工作情况介绍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每校入校复核总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
3.评估期间专家费用由省教育厅统一解决。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助专家组做好宾馆预订等保障性工作。接待工作一律从简,不搞层层陪同。
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于4月2日前将复评工作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评估专家名单另行通知。
联系人:
1.厅科信处 彭亚宁 0371-69691767
2.省电教馆 许恒娟 0371-66329808 (hndjxtb@163.com)
附件:复核评估工作分组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