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
教财〔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义务教育是关系每个家庭的最大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聚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促进教育公平刻不容缓。近年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实施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重大项目,有力促进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和办学质量持续提升。但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教育资源均等化的步伐还有待加快。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为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持续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突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这个事关全局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加快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二)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科学规划。围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根据人口流动变化趋势提前研判学位供需变化,坚持城乡并重,科学合理规划学校布局。
巩固完善,提升质量。坚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与优化提升办学能力相结合,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更加注重学校办学质量提升。
省级统筹,有序推进。省级统筹相关资金和项目,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力度。地市和县级结合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主要目标。2021—2025年,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全国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进一步降低;学生寄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良好的育人氛围更加浓厚。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各地要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未达标学校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推动清洁取暖进校园和卫生厕所改造。改善学校寄宿条件,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根据需要建设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打造乡村温馨校园。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支持乡村学校因地制宜开好音体美等课程,保障教育教学需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教育配套设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二)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各地要统筹兼顾城镇化进程和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求,完善区域内学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引导学生合理流动。要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和财力状况,优化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满足城镇学生入学需求,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现象。鼓励各地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拓展办学空间有困难的中心城区,积极探索校舍综合利用模式,提高学校空间利用效率。
(三)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各地要全面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线教学经验,改善网络设施,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支持学校网络设施设备以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更加注重支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教学水平,推动线上教学开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根据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要求,配齐所需必要设施设备,特别要建设好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不断提升教育设施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在做好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工作的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依法加强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多渠道解决好教师基本住房,建设必要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加大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力度,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素质。职称评定等要向中西部农村教师倾斜。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各级责任。要按照“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中央统一部署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强目标考核,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省级要加大统筹力度,强化对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义务教育的支持。市县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合作,主动协调,加快项目执行,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科学编制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布局和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城市建设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等重大规划的衔接,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对照重点任务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各地要牢固树立“节俭办教育”的理念,不得规划建设豪华学校。规划编制要合理可行,充分考虑当地财政可承受能力,分项目、分年度细化规划目标和工作任务。省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在省域内各地规划基础上,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省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规划(2021—2025)》,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三)切实保障经费。“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中央相关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增加省级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同时做好各渠道资金的统筹衔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地市和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项目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做好督导检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加强结果运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过程监督,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采购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地要加大资金和项目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中涉及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