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发规〔2021〕207号

2021-06-08 10:0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文件精神,科学谋划我省“十四五”期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我厅将启动河南省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十四五”期间,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等均需纳入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实施”的原则,经省政府同意、教育部备案后,分年度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建成“四个强省、一个高地、一个家园”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战略目标,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申报办法

  拟纳入规划学校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向省教育厅申报。具体如下:

  1、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部门举办和管理的学校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部门向省教育厅申报。

  2、省政府举办的高校由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

  3、民办高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省辖市或直管县(市)政府向省教育厅申报。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文件。主管部门关于将有关学校纳入河南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的正式文件。如申报多所学校,可一文一并报送。该申报文件除单独报送外,还需装订到每所学校申报材料合订本中。

  2、申报材料合订本。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清单见附件1),一式40份,同时提交PDF版。其中,专科层次高校不超过80页,本科层次高校不超过100页。

  3、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单位,将取消其“十四五”时期列入规划和申请设置的资格。

  联 系 人:赵琳霖、韩  磊

  联系电话:0371-69691956,69691887

  报送地点: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7楼D726

  电子邮箱:hnyxsz@163.com


  附件:1.申请纳入“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申报材料清单

     2.申请纳入规划高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表

     3.申请纳入规划普通本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表

     4.申请纳入规划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表

     5.申请纳入规划更名大学基本办学条件表

  2021年6月4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