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河南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公开
2017年度河南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河南省教育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教育厅概况
一、河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现有在编干部162人,内设22个处室和60个归口管理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2、负责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4、负责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落实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高等学校的党建和稳定工作;管理省委授权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干部。
8、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负责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各级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0、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协调、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11、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出国留学和来豫留学的政策规定;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在河南省举办的国际教育展览的审批;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育合作和交流。
12、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3、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河南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教育厅为省财政厅的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60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具体为:
1.河南省教育厅机关
2.郑州大学
3.河南大学
4.河南农业大学
5.河南师范大学
6.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7.河南中医药大学
8.河南科技学院
9.新乡医学院
10.信阳师范学院
11.河南工业大学
12.郑州轻工业学院
13.河南理工大学
14.河南科技大学
15.中原工学院
16.河南城建学院
17.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18.河南工程学院
19.河南工学院
20.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21.洛阳理工学院
22.商丘师范学院
23.周口师范学院
24.南阳师范学院
25.洛阳师范学院
26.安阳师范学院
27.许昌学院
28.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9.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30.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31.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32.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33.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34.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35.河南省实验中学
36.河南省第二实验中学
37.河南大学附属中学
38.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39.河南省实验小学
40.河南省实验幼儿园
41.河南教育学院
42.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43.河南省电化教育馆
44.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
45.河南省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
46.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47.河南省电子科技学校
48.河南省轻工业职工大学
49.河南省轻工业学校
50.河南省工业设计学校
51.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
52.河南省工业学校
53.郑州测绘学校
54.郑州工业贸易学校
55.河南省教育信息中心
56.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7.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58.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59.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60.河南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教育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教育厅2017年收入总计2352230.3万元,支出总计2352230.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5073.8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随着教育事业发展,财政拨款保障能力较上年有所提升。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教育厅2017年收入合计23522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9891.1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6790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658969.2万元;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3053.4万元;经营收入5131.8万元;其他收入19879.9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257404.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教育厅2017年支出合计23522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076.6万元,占50.08%;项目支出1174153.7万元,占49.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教育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3989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5093.7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教育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3989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万元;教育(类)支出996181.5万元,占87.39%;科学技术(类)支出10211.5万元,占0.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749.8万元,占7.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348.6万元,占0.47%;农林水(类)支出249.7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42914万元,占3.7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教育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868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728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140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教育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含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为9367.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793.7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47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交通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107.3万元。主要原因: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为适应教育国际化发展需求,更好服务河南经济、文化发展战略,我省教育国际学术交流业务增多,安排出国交流学术人次增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6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6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术交流活动、校区间通勤等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34.5万元,主要原因:随着物价上涨,公务用车成本略有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2831.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935.5万元。主要原因:教育厅部门预算单位(含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财务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教育厅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82.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系统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218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3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98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31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厅共组织对民办教育发展奖补资金和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运行经费两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000万元。2017年,我厅拟组织对高校基础条件建设等两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约100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