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公布“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的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名单的通知

教发规〔2021〕158号

2021-05-19 17:5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充遴选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的通知》(教发规〔2021〕89号)精神,为持续推进我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工作,经学校申请、专家评审等环节,扩充遴选了一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以下简称“示范校”),现将遴选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评审结果

  经学校申报、学校陈述、评审答辩、评分审定等环节,本次扩充遴选确定河南城建学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新乡学院、郑州西亚斯学院、河南工学院、安阳工学院6所学校作为新增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根据我省《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十三五”时期重点建设的黄淮学院、许昌学院、周口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商丘师范学院、洛阳理工学院、平顶山学院、河南工程学院、南阳理工学院等9所示范校进入二期建设。建设周期均为2021—2025年。

  二、有关要求

  (一)分类明确建设目标。示范校建设是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升高校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新增的示范校要对学校转型发展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并明确示范校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深入推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的转型改革,持续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入二期建设的示范校要认真总结首期建设时的经验和不足,继续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在首期建设的基础上,强化特色、突出亮点,争取取得更多重大改革项目突破。

  (二)认真做好建设规划。各示范校要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认真谋划示范校建设,将示范校建设纳入学校总体部署进行谋划。要多方征求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校建设方案,明晰工作思路、目标定位、重点任务、主要举措,明确推进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要将学校类型定位和转型发展战略通过学校章程、党代会、教代会决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各学校“十四五”时期的示范校建设方案于6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备案,审核后集中公布。

  (三)实施动态管理机制。示范校建设继续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项目总体推进情况、年度工作绩效情况,对示范校建设过程进行动态考评,动态调整资金、政策支持等支持力度,对建设效果无法达到预期的,将停止资金安排,并取消示范校称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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