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 2020 年清理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各类研究项目的通知》(教办社语〔2020〕233 号),省教育厅对 2011 年-2015 年的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创新团队、重大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和同行专家会议鉴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结项鉴定情况
本次共受理结项申请 64 项,经形式审查和专家会议鉴定, 其中 30 项评为合格,7 项同意延期,27 项因长期拖延、数次催促而没有提交结项材料或不符合结项要求,作撤销处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未通过鉴定项目的处理办法
本次延期结项的项目,须在批准时限内根据集中结项要求报送结项材料,如仍未能通过会议鉴定,将做撤项处理。本次被撤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作为校内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基金使用,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计划内各类项目。
三、科研管理工作要求
1、本次撤项涉及的高校,直接扣减所在学校 2022 年度同类项目申报名额。
2、本次撤项涉及的高校,要迅速开展项目管理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 2021 年 5 月 16 日前报送教育厅社语处。 3、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以此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学风建设,规范项目中后期管理,及时督促课题组高质量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四、其他结项事项
1、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每年度集中申报结项,具体时间见每年度公文通知。
2、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结项申请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管理平台上受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教育厅按季度进行结项审核并公示,批准结项后系统内可自行打印结项证书。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