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2 15:03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化我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校企“双元”育人,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职业院校中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选原则

  (一)示范性原则。项目应致力于探索、创新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合作模式等,取得显著成效,对全省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能够起到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推广性原则。项目应具有可推广性,成果可为省内其他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提供学习和借鉴,并可成功复制。

  二、项目评选数量

  2020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拟评选25个。高职院校项目15个、中职学校项目10个。其中,现代农业领域4个、先进制造业领域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8个、我省技能人才紧缺领域4个。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所属领域。项目属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我省技能人才紧缺领域。

  (二)项目双方资质。

  1.项目学校方资质。项目中学校,须为独立设置并具有招生资质5年以上的职业院校,近3年高职院校年招生数量在3000人以上且目前在校生数量不低于10000人、中职学校年招生数量在1000人以上且目前在校生数量不低于3000人,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企业方资质。项目中企业,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经营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河南省内纳税的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近3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属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不得申报。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项目运行情况。项目应成立有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的项目管理机构,正式运行3年以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运行平稳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培训、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密切合作,人才培养质量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突出。

  (四)项目在以下5项校企合作内容及成效中不得少于4项。

  1.专业共建。项目校企双方在项目所在专业(群)的建设上深度合作,双方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项目所在专业群近3年在校生人数,高职院校平均不低于900人、中职学校平均不低于300人;企业方及时提供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信息,及时将企业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融入教学过程;项目所在专业系省级以上现代学徒制试点;双方共建省级及以上协同创新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等。

  2.课程共担。项目企业方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担任项目所在专业的课程教学工作,且人数占该专业专任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50%;近3年企业方派遣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每人每学期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或指导学徒天数不少于80个工作日。

  3.教材共编。项目校企双方选派人员共同编写、正式出版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课教材,且共编教材达到合作专业的专业课教材总数的50%以上。

  4.师资共训。项目校企双方共同组织开展面向教师的技术培训、经验分享等工作,提升教师理论教学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项目合作企业接收项目所在专业的专业课教师企业实践,近3年每年接收实践教师3人以上,每名教师实践时间50天以上;校企双方共建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职业院校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或教学资源库等,且成效明显。

  5.基地共享。项目校企双方在项目所在专业共建共享有省级及以上生产性实训基地,且使用效益较高;近3年企业方每年接收实习实训时长6个月以上的学生累计60人以上;近3年企业方对项目实训设备的投入较大,其中对高职院校的累计投入不低于300万元、对中职学校的累计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的学校,按隶属关系进行申报。每校限报1个项目,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真实性声明、佐证材料等,其中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各自装订成册,分别不超过30页和100页,双面印刷,A4纸左侧装订。

  (二)推荐。申报学校按隶属关系由主管单位审核、推荐,主管单位在确认申报学校符合申报条件后,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不得超名额申报)。

  (三)评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对照项目申报条件、查阅项目申报学校的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后,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估后择优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推荐。省教育厅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正式发文予以公布。

  五、有关要求

  申报学校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等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请自留底稿,申报材料不予退还)一式3份经学校主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3月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命名为“XX学校申报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材料”。

  申报学校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此次评选资格,且3年内不允许申报该项目。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刘娜

  联系电话:0371-69691788

  省财政厅教育事业处联系人:修晨

  联系电话:0371-65808606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22室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邮编:450018)

  电子邮箱:zhijiaochu888@163.com


  附件: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申报书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