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
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办基〔2021〕43号

2021-03-19 10:1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决定2021年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开展第二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评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包括小学、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名额分配

  原则上以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数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兼顾当地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名额分配见附件1)。厅直属学校可直接申报。

  三、评估标准

  (一)前置条件

  (1)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办学“二十条底线”要求;

  (2)学校无辍学学生,原则上无大班额;

  (3)全面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文件规定,近三年未发生违反办学行为事件;

  (4)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无违规招生行为。

  (5)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事故,无不良舆情事件。

  (二)认定标准

  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确定的管理职责和管理任务,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在前置条件全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全面按照《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每项管理内容规范办学、科学管理的学校,可以申报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较好地履行《评估指标体系》中每项管理内容,且部分管理职责开展有特色的,可以申报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

  四、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申请。学校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撰写自评报告,结合实际填报《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申报表》(附件3)。

  示范校申报材料要求:结合《评估指标体系》内容,提交申报材料(文字+图片,文字除简单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外,重点围绕《评估指标体系》中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保障学生平等权益等7大管理职责进行阐述,突出做法举措、取得成绩,不超过5000字,并提供相关高清图片10张左右)。如有反映学校管理的相关佐证材料,可与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并报送(A4大小,内文字体四号仿宋,不超30页。视频材料可优盘报送)。

  特色校申报材料要求: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内容,从学校管理、教学管理、党建、德育、心理健康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校外实践教育、劳动教育、教师教育、学生评价、安全教育、家庭教育等方面,确定一项学校的代表性特色,并提交与此项特色相关的申报材料(文字+图片,文字除简单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外,重点围绕学校特色进行阐述,包括做法举措、取得成绩,不超过3000字,并提供相关高清图片10张左右)。如有反映学校特色的相关佐证材料,可与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并报送(A4大小,内文字体四号仿宋,不超20页。视频材料可优盘报送)。

  (二)市级核查申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申报学校的申报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组织专家组逐校开展实地评估。经审核、评估达到认定标准,由局长(部门)办公会议按分配名额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以正式函件将推荐名单、申报材料和推荐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省级确认。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于5月下旬组织通过初评的学校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拟认定对象,并在全省范围内公示。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认定对象,授予奖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利用此次评估认定契机,积极开展市(直管县)级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评估认定工作,认真组织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切实做到“一校一案”,全面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对标研判、依标整改的基础上,要认真探索新时期学校管理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创新管理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增强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管理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名副其实。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核减该市(直管县)下一届分配名额。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厅直属学校于2021年4月21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以正式函件)、《申报表》、《推荐汇总表》、推荐工作总结(含本地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意见、公示情况等),以及推荐学校的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上报至教育时报;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hnywjybzh@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刘志清、苏江召 0371-69691896

  方 慧 0371-66342359 15936235805(材料接收人)

  邮寄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月湖南路17号1号楼河南教育报刊社教育时报1011室


  附件:1.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

     3.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申报表

     4.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推荐汇总表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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