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学分制管理示范高校建设名单的通知

教高〔2021〕39号

2021-02-03 10:1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本科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学分制管理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484号)安排,经过实地调研、高校申报、现场答辩,依据专家意见,结合不同学校类型特点,我厅遴选确定了首批6所河南省学分制管理示范高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硬件保障。各示范高校要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完善满足完全学分制要求的教务管理软件。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特别是图书馆、实验室、机房、宿舍、食堂、洗浴房、校园网络等的建设,突出抓好智慧教育的建设和推进。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集各方面力量为学分制实施提供物质保障。

  二、统筹课程资源。各示范高校要持续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优化,加大课程建设力度,统筹安排课程资源。要采取激励机制,结合“四新”建设和课程“双万”建设计划,整合学校课程资源,多开课、开好课、开出跨学科的课,满足学生需求。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将慕课等优质网络课程纳入学生可以修读认定的学分范围。要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需要,切实发挥好智慧教室的作用,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提高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条件保障度。

  三、加强质量监控。各示范高校要围绕个性化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健全教学活动中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对不适应学分制管理的质量标准,要持续完善优化。要认真落实好本科生导师制,充分发挥学业指导教师的全面指导作用和教学质量控制作用,加强学生学习的计划性和方向性。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起教学质量实时收集、整理与反馈的信息平台,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为保证学分制管理示范高校建设有序推进,各示范高校要认真填写《河南省学分制管理示范高校建设任务书》(见附件2),纸质版请以EMS方式于3月1日前寄至我处(收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正光路11号教育厅D825房间,收件人:陈庆峰,电话:0371-69691855),电子版以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hnsjytgjc1855@163.com)。


  附件:1.河南省首批学分制管理示范高校名单

     2.河南省学分制管理示范高校建设任务书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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