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南省第七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29 11:24 【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党委、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省直各有关单位,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武警河南总队政治工作部:

 

  为集中展示近3年来我省文学艺术取得的丰硕成果,推出更多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七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努力打造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文艺作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开启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凝聚磅礴力量。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尊重文艺创作生产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创造性劳动。

 

  2.坚持主旋律和多样性相统一,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强化精品意识,评选出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艺精品。

 

  3.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4.坚持聚焦时代,观照时代,体现时代文艺成就,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讲好新时代河南故事。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规范实施,确保评选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奖项设置

 

  根据《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知》(豫评组办〔2017〕1号)精神,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设优秀作品奖和青年鼓励奖,对获奖作品、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作品门类

 

  文学(包括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民间文学、文艺评论、网络文艺(网络小说、网络音乐、网络电影、网络剧)。

 

  五、工作安排

 

  1.成立第七届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评选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

 

  2.时间安排

 

  申报阶段:2021年1月15日至2月5日,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作品推荐报送工作,2021年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河南省文联,逾期未报送'的作品不再参评。

 

  评选阶段:2021年3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公示表彰:2021年4月,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媒体公示后,评选结果报省委、省政府同意,以省委、省政府文件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是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的全省文化艺术界最高奖项,是激励我省文艺创作、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载体平台。本届评选,是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启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刻,组织开展的一次评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组织评选推荐,进一步完善新时代推进文艺创作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十四五"时期文艺工作开新局、出新彩。

 

  2.各地各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选好作品。要切实担起责任,认真梳理盘点已有作品,确保推荐上来的作品能够代表本地本单位近年来的最高创作水平。要适当向现实题材优秀作品和新创作品倾斜;组织动员优秀的新文艺群体、新文艺组织踊跃申报;鼓励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体现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申报;鼓励体现云时代特点的网络文艺作品申报;鼓励推新人,推新作,发挥好文艺评奖的示范导向作用。

 

  3.要严格程序,严肃相关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附件:

 

  1.河南省第七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作品申报要求

 

  2.河南省第七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2021年1月15日

 

  附件1


河南省第七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


作品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和资格审定

 

  凡是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由我省文艺工作者创作完成并公开发表、出版、演出、播映、展览的各种文学(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学、文艺评论、网络文艺(网络小说、网络音乐、网络电影、网络剧)等门类作品。

 

  各单位对申报作品必须拥有自主版权、奖项申报权或是第一出品方,作品的编剧、导演、演员等主创人员要有一定数量的我省创作人员。图书由我省出版单位出版。同一主创人员申报的作品不超过2部。厅级干部作为主创人员的作品不参加评选(专业作家、艺术家除外)。申报作品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允许共同申报,应出具联合申报证明。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可通过注册文化类公司所在地的宣传部门或所在的文艺家协会进行申报,申报作品限2部。关于青年鼓励奖,主要是通过作品,评选出40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文艺工作者,推新人、育名家。申报青年鼓励奖的不得同时申报优秀作品奖。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月15日至2月5日。

 

  三、申报数量

 

  各省辖市申报的作品每项不超过3部(首);省文旅厅申报的戏剧作品不超过5部;省广电局申报的电视剧作品每项不超过5部;河南广播电视台申报的电影电视剧广播剧作品每项不超过5部;中原出版集团申报的文学作品不超过10部;省文联申报的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民间文学、文艺评论每项不超过8部(首);省直其他单位申报作品每项不超过3部(首);网络文艺作品各地各单位每个艺术门类限报2部(首)。

 

  青年鼓励奖各地各单位申报作品不超过2部(首)。

 

  四、申报材料

 

  申报表一式15份,文学类作品须提交10本(套)样,戏剧影视广播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类作品以U盘形式报送10个,包装上需注明作品名称、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报送图片10张。各项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双面打印,按申报作品排名次序分别装订。各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作品汇总表1份,并加盖公章。

 

  五、具体要求

 

  1.文学类和文艺评论作品须已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出版),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散文、诗歌作品以出版的诗集、散文集参评。文艺评论著述、单篇作品均可参评,其中单篇作品字数不少于3000字。图书类发行量不少于3000册。

 

  2.戏剧类作品演出场次不少于50场,原则上应为原创作品。为鼓励现代舞台艺术创作和推出新创作品,2019年1月以来首演的戏曲作品原则上不少于15场;对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主题打造的重点作品,对市场需求力强、年轻观众喜欢且易于接受的歌剧、舞剧等重点作品,适当放宽演出场次。除话剧外,其他所有剧种需有字幕。U盘中同时拷入作品剧情简介1份。

 

  3.影视类作品,原则上河南应作为第一出品方,作品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电视台播出或电影院线放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其中,对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主题创作完成的重点影视作品可视情况申报;广播剧作品必须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电台多次播放。广播剧类作品附剧本一份。报送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U盘中同时拷入作品故事梗概1份。

 

  4.音乐舞蹈类作品须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电台、电视台、大型活动或有影响力的网络平台播出、演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其中,音乐类作品以mp3格式,同时附乐谱,报送歌曲类作品必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

 

  5.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以单幅形式申报的,应为参加国家届展作品或在全国性文艺评奖中的获奖作品。鼓励参加大型创作工程以及供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收藏的原创作品申报。鼓励在省级以上的其他大型专业展览中的获奖或入选作品申报。作品图片尺幅统一为10寸,夹在文字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摄影类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不小于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作品需注明名称、类别和尺寸。以集(册)形式申报的,须已正式出版发行,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6.曲艺杂技类作品原则上是在省级以上评奖中的入选或获奖作品,或是在省级以上重大文艺文化活动中的参演作品。

 

  7.民间文学类作品为正式发表的新故事作品,或正式出版的民间文学搜集整理作品专集,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8.网络文艺作品须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平台首发、传播,点击率较高,社会效益良好。网络歌曲以mp3格式报送。申报网络电影、网络剧类的作品,应是在河南省立项,原则上河南作为第一出品方。影视作品U盘中同时拷入作品故事梗概1份。

 

  9.青年鼓励奖申报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作品申报参照上述相对应的艺术门类作品申报要求。

 

  六、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34号省文联

 

  收件人:邵艳艳 0371-63934916 邮政编码:450000 报送所有材料应在邮寄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wycwg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