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05 11:23 【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原智库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河南省高校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高端智库建设,提升高校高端智库建设成效,我厅制定了《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 年 12 月 7 日

 

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办法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原智库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河南省高校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高端智库建设,提升高校高端智库建设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文件精神,以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宗旨,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为重点,以高水平智库研究成果为导向,明确智库建设标准,健全智库评价机制,改善智库发展生态,为中原更加出彩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评估原则

 

  (一)党管智库原则

 

  坚持党管智库的则,将智库党建作为评估高端智库组织保障的重要指标,将坚定的政治方向作为评估高端智库成果的首要指标。通过评估,引导高端智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智库建设,把握好立足点和方向标,始终以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智库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科学评价原则

 

  科学评价原则,以全面提高智库政策研究能力和咨询服务能力为宗旨,科学合理设定智库评价指标和评价流程。建立以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等用户为主的评价机制,坚持立项评估与建设评估相结合,成果评估和发展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 管理专家评估与同行专家评估相结合,全面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实践导向原则

 

  坚持实践导向评估原则,将高端智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实践成效作为评价的主要指标。引导高端智库聚焦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问题,着眼省委、省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与焦点问题,积极开展应用对策和决策咨询研究,充分发挥咨政建言和服务社会的功能。

 

  (四)以评促建原则

 

  坚持以评促建原则,充分发挥高校智库评估的规范性、引领性功能,通过评估引导高校智库聚焦发展性指标,以强制性评价为依托做好建设推进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对建设初期的智库做好培育辅导工作,通过评估提升我省高校智库整体水平。


  三、评估内容

 

  影响力是智库的生命线,构成智库的价值所在。根据河南省高校智库建设定位和发展目标,重点评估决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学术影响力、国际影响力和自身建设水平等内容。

 

  (一)决策影响力

 

  重点考察智库咨政建言能力和水平。主要以获得领导批示的层次与数量、领导讲话和政府部门采纳智库观点、内参稿件的效果与质量、智库专家参与政府决策咨询情况、智库承担政府委托课题情况、行业影响、专家社科知识普及等指标,综合评价智库介入公共政策过程的广度和深度。

 

  (二)社会影响力

 

  重点考察智库服务社会能力和引导公众认知及公共舆论的能力。主要以智库在媒体发表文章、接受采访的数量、媒体报道智库活动情况、传播智库成果情况、对党和国家重要发展战略社会普及活动、智库对公众意见的收集整理程度、智库承担企业和社会委托课题情况等指标,综合评价智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三)学术影响力

 

  重点考察智库基础理论研究能力和理论宣传普及能力,侧重于评价智库对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相关的理论问题研究的影响力,主要以举办高层次论坛和各类研讨会、发表高水平论文、承担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和成果获奖、文章被转载层次和数量等指标,综合评价智库创造、传播和使用公共知识的能力。

 

  (四)国际影响力

 

  重点考察智库国际合作和国际传播能力的情况。主要以设立合作机构、举办国际论坛、参与国外学术交流活动、智库在国际传媒影响力情况等指标,综合评价智库在推动公共外交、讲好中国故事等扩大国际影响力方面做出的努力与成效。

 

  (五)智库建设能力

 

  重点考察智库基础建设和运营管理机制情况。主要以发展定位与规划、队伍建设、内部制度建设、办公场所硬件条件、经费筹措管理、社会调查与信息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制度、与政府和行业合作平台等指标,综合评价智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评估方法与程序

 

  (一)评估对象

 

  教育厅每年年终开展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备案工作,并将备案智库作为下一年度智库评估的参评单位。备案办法另行通知。

 

  (二)评估方法

 

  智库必须参加年度评估,由各参评单位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下发的评估通知,填写评估报告书并准备实证材料,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评估包括单位自评、量化积分和现场评估三个环节。

 

  单位自评: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上一年度备案智库开展自评,根据自评得分排名前 50?的智库参加省评。

 

  量化积分: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提交的参评智库自评报告和实证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智库评估指标体系对智库建设成效进行量化积分。根据积分确定不超过 20 家智库进行现场评估。

 

  现场评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派出专家组开展现场评估。现场评估主要包括:听取智库负责人工作报告、考察智库硬件设施、信息平台、科研载体、规章制度及成果情况;抽查原始资料;了解智库开放交流及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专家组根据量化积分和现场评估情况,提出书面综合评估意见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确定不超过 10 家智库授予“河南省高校品牌智库”(年度)称号,其余入围智库授予河南省高校品牌培育智库。

 

  在年度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各参评单位提交的先进个人材料和代表性成果材料,评选“河南省高校智库先进个人”、“河南省高校智库优秀成果奖”。其中,“河南省高校智库优秀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根据当年申报成果书与第三方评估结果确定奖励数量)。

 

  (三)评估要求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制订评估规则和评估指标体系、确定评估专家名单、审核评估报告、确定并公布评估结果、负责受理评估投诉。参评高校智库应认真准备和接受评估,准确真实地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高校智库填报的数据进行核实,对于数据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估结果运用

 

  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实行“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和弹性经费制度。智库建设经费核拨兼顾高校智库考核累计积分和上一年度积分。

 

  附件: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指标体系(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