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省级示范
性社区学院(学校)及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职成〔2020〕530号

2020-12-31 14:1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省级示范性社区学院(学校)及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的通知》(教职成函〔2020〕185号)要求,在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认定开封市通许县等9个县(市、区)为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郑州市登封市等6个县(市、区)为河南省社区教育示范区,洛阳市洛龙区社区教育学院等10个单位为省级示范性县(区)级社区学院,开封市祥符区万隆社区学校等20个单位为省级示范性乡镇(街道)社区学校,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社区大学)等2个单位为省级示范性市级老年大学,郑州市中原区社区学院等7个单位为省级示范性县(区)级老年学院,新密市大隗镇社区学校等7个单位为省级示范性乡镇(街道)老年学校。

  各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及社区学院(学校)要进一步提升社区教育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社区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要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让老年人更好地融入时代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社区学院(学校)及老年大学(学院、学校)工作的指导,统筹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发展,为建设高质量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20年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省级示范性社区学院(学校)及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认定名单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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