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建强教师队伍 改善办学条件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截至2019年年底,平顶山市(含汝州)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929所,在校生129.05万人,教职工8.59万人。其中,初中230所,在校生25.99万人,教职工1.94万人;小学1944所(含774个教学点),在校生54.68万人,教职工2.81万人。
平顶山市按照“整体推进、分批通过”的原则,持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2013年以来,各县(市、区)累计投入资金76亿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强教师队伍,保障教师待遇
建强教师队伍。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出台平顶山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先后共推选“鹰城最美教师”30人、市师德标兵30人、市师德优秀个人240人。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创新招聘办法,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5年来,累计招聘补充教师12398人(含汝州)。开展教师业务培训。组织全市教师参加“国培”项目3万多人,“省培”项目900多人,组织全员继续教育30多万人;培养中原名师5人、省名师300人、市名师780人、省骨干1350人、市骨干1970人;建立市名师工作室104个。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开展名师送教活动1200次;评选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质课270节。全面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定绿色通道,鼓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
保障教师待遇。落实教师“三项津补贴”。2019年共发放1.26亿元,累计享受8.5万人次;2020年前三季度,累计发放1.09亿元,受益教师6.2万人次。落实农村教师“两房”建设。规划新建、改扩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5466套(含汝州),已竣工692套,农村教师保障房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减轻教师负担。在全市设置19个监测点,开展中小学教师减负治理监测工作,全面清理和规范针对教师的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
二、改善办学条件,消除“大班额”
改善办学条件。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计划(2019-2020),共规划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504所。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共规划总投资6.7亿元,规划校舍类学校100所,采购类学校152所。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19—2022)》,规划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124个,其中新建6个,改扩建118个。推进局属学校项目建设。5年来,政府投入资金6.5亿元,先后对市41中、市42中、市43中、市44中、市6中、市实验中学等11所学校进行了新建、改扩建,增加学位1.05万个。3年来,平顶山市投资近7亿元,把市委党校、市一高、市实验高中搬出老城区,腾出校舍给初中学校使用,布局调整后,老城区增加初中学位近4000个。稳步推进教育信息化。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实施“校校通”工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率100%,全市中小学(含教学点)具有交互式多媒体设备(白板或触控电视等)的班级教室数与教学班级数量的比率达到83.36%;师机比(教师数与教师用计算机比例)达到1.56:1;生机比(学生数与学生用计算机比例)达到21.86:1。
消除“大班额”。增加学位。实施“全面改薄”工程,5年实际共投入资金9.94亿元,完成新建、改扩建学校共计296所,增加学位约4.4万个。校舍类五年总开工面积为61.36万平方米、总竣工面积为61.36万平方米;设施设备类项目五年共投入资金2.35亿元,已全部完成购置任务。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4-2018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学校167所,总投资19.526亿元,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增加学位10.1万个。其中在主城5区,共完成建设项目29所,总投资3.47亿元,校舍建筑面积14.66万平方米,新增学位2.16万个。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132所,新增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班1793个,提供学位91155个。控制增量。严格控制起始年级大班额,遵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和高中招生文件要求,合理调整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规范学校招生秩序,严明招生纪律,强化源头控制。对存在大班额问题的学校,要统筹规划,合理分流,使大班额比例明显下降。义务教育学校禁止分快慢班,按照规定班额均衡编班,防止择校、择班导致出现大班额。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坚持“一生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严把转学入口关,严格规范转学条件和程序,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的行为,杜绝人为造成的大班额现象。
三、严格规范管理,保障校园安全
严格规范管理。坚持依法治教。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完成学校章程建设,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加强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实现每个学校配备1名法制副校长。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入学率100%,义务教育巩固率99%。严格按照省定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国家课程,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分重点校和重点班。严禁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全面推行上午、下午两个阳光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保障校园安全。建设安全风险双重预防体系。持续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风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建1.2万余人的应急队伍,安装智能人脸识别系统1670个,全市35%以上的学校建有微型消防站,所有学校均配备有专业消防器材;“智慧用电安全监管服务系统”城区学校安装率达到60%以上,平安校园创建率达到100%。加大对违规办学机构查处力度。强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成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组织教育、民政、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机构的查处力度。经过两年多的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呈现规范、健康发展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613所,其中合法机构581所。
(平顶山市教体局 供稿)